“對於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於這些不法侵害行為性質嚴重,且強度大,情況緊急,因此,採取正當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按照這條法律的話,在上述情況下正當防衛致使犯罪人死亡的,都不算是防衛過當,不負法律責任。嶽纖雲的情況很符合以上所述,劉保魁一行人正是打算要綁架她,並且有持槍行兇殺人的打算。
但她的情況卻又另當別論,因為在她開槍殺人的時候,所有犯罪人都已經是完全失去抵抗力了。所以認真來說的話,她當時不算正當防衛,而是故意殺人。
不過在除了林旭與她之外,再無第三者旁觀的情況下,兩人卻是完全可以咬定是正當防衛,反正除他們外沒人看見,也證實不了他們所說的真假。但要咬定是正當防衛殺人的話,他們待會兒要交待給警方的說辭就不能完全照實說了,並且要完全統一口供。
所以,在聽到警笛聲響得越來越近的時候,林旭便沒有再繼續安慰嶽纖雲,將她拉開來交待正事,編寫番能交待過去的說辭。事情的前半段其實不用更改,就照實說便可,需要改的是後面嶽纖雲在劉保魁一行人失去抵抗力的情況下,為了報仇而主動殺人這一段。
改過的版本,自然是與事實相反,說他們都還沒有失去抵抗力,為了制止他們繼續行兇,嶽纖雲只能將他們開槍擊斃。為了符合這番說辭,林旭趁著那名殺手的屍體還沒有冷卻僵硬之時,又將他雙臂脫臼的肩、肘、腕三處關節重新接了回去。不然在其雙臂三處關節全部脫臼失去活動力的情況下再開槍殺人,就明顯與他們的說辭不符了。
這個還容易改動,把其脫臼的關節重新接回去即可,但劉保魁上半截腦袋完全被打爛可就沒法弄了。林旭想了下,便推說是嶽纖雲當時太過緊張,情緒激動之下有些控制不住,才一連開了好幾槍。事實上,嶽纖雲當時也確實是屬於情緒激動下的過激行為。
被林旭先前打暈的那四個黑背心青年,其中兩個因為暈倒的姿勢是趴著,嶽纖雲開槍時沒想那麼多,可以明顯看出是從背後開的槍。這兩個的情況,他們便推說這兩人是先前被打暈後,忽然又醒過來想繼續行兇,嶽纖雲見他們一動,一緊張之下,也就開槍將他們擊斃了。
這一番說辭不免顯得還是有漏洞,兩人第一回,再加上又時間緊張,也做不到多麼完善,但以林旭與嶽纖雲兩人都還是屬於未成年,對抗一行九個成年人的暴力犯罪團伙,並且這九人都是屬於十分兇惡,其中一人還接受過專業化的軍事訓練,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覺著必須將對方全部擊斃,完全失去了任何反抗力才能感受到安全,也是情有可原的。
另外,就是交戰的過程也不必完全照實細說,因為有些情節不免顯得有些誇張,兩人統一口徑後,弄了個刪減弱化的版本。說給警方的口供儘量簡潔明瞭,也免得被問得麻煩地多耽誤時間。
當做完這一切的時候,兩人已聽到警車的警笛聲進入到了小區樓下響著。林旭看著嶽纖雲,向她道:“我們編的這些,可能有些還是經不起推敲,而且辦案多年的警察,肯定比我們經驗豐富,說不定一眼就能看出漏洞,也能看出我們在說謊。但無論怎麼樣,我們都要一口咬定這是正當防衛。無論他們怎麼問,我們都不能照實說,而且要把我們擺在受害者的位置。我相信他們如果沒有明顯證據的話,也不會特意為難我們兩個受害者的。”
說罷話,轉頭間忽然看到客廳牆上那個飛鏢靶盤上還釘著嶽纖雲的一隻蝴蝶鏢,忙過去拔下,交給嶽纖雲道:“把你那個月蝴蝶的服裝也趕緊藏好,千萬別被警察給搜出來了。之前我們一起出去行俠仗義的事也別說,就說我們是一直待在房裡看電視。至於你半夜偷偷從家裡溜出來就只為了跟我一起看電視,那就隨便他們怎麼想吧!”
嶽纖雲接過蝴蝶鏢聽罷後,連忙點頭答應地轉身去主臥室藏自己的月蝴蝶服裝了。
本來她平常也是個性格獨立,很有主意的人。但今天經歷了這麼多一連串的事,尤其父親被殺對她的打擊很大,讓她到這個時候都還是難以接愛地不敢相信,腦子裡始終混亂一片地靜不下來。所以這個時候,一切都只能是盡聽林旭的,由林旭給她拿主意。她也很慶幸,在這個時候,還有林旭在她身邊幫助她、支援她,可以讓她依靠。林旭的存在,也是她現在這個情況下唯一的安慰了。
嶽纖雲走進主臥室沒多久後,林旭就聽到下面的樓梯內響起了一片雜亂的腳步聲,還有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