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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有理抄錄 混得開的林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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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靜既然一定要主動幫忙,林旭便沒有再跟著湊熱鬧。雖然因為兩次見義勇為獎勵的原因,他認識鄉派出所的所長、副所長,甚至派出所一半以上的警察都稱得上對他熟悉,如果有他跟去出面幫忙,事情可能會更較順利一些,但他是天生不愛說話的性子,卻是不願多跟人打交道。不認識的也就罷了,認識得見了卻是免不了要先一番客套地打招呼,憑地多說話的麻煩。

當要,如果是非常緊要的事,不得不跟人去打交道的話,他也一定會盡量克服自己的問題,努力達成想做的事。但眼下這件事在他看來,卻並不算有多麼要緊。既然黃容的住宿問題已經解決,那她家院子的解封,多拖上幾天也並不算什麼,誤不了什麼事。反正黃宗文這一兩天內也是回不來,就算回來後這事還沒解決,以他的身份隨便在學校找間宿舍借住幾天也不是問題。

所以,他對於要主動幫黃容解決這事,連提也沒提,而黃容也並沒要求他。當下,三人便於此處分手,郭靜騎摩托帶著黃容去鄉里派出所,而林旭則帶著從摩托上卸下的黃容行李,先送到李飛燕宿舍。

道別之後,目送了兩人遠去,林旭先提著黃容的行李回到車旁,開啟門放進去,然後便又是去門房跟柴大爺借鑰匙開中間的大門。

開門後把車開進去,然後再又鎖好還了鑰匙,接著便又是照例開回李飛燕的宿舍前停好。停好車,他拿了黃容的行李與黃宗文給他的那本《清風劍法》下車,到了宿舍門前開門進去。

進門後,隨手把黃容的行李袋丟在沙發上,他便拿著那本《清風劍法》坐到電腦桌前的轉椅上,然後開啟透明檔案袋,將書從裡面取出來。

取出一看,他便發現這書確實很古舊。翻開一看,裡面的書頁也很輕薄。也難怪黃宗文要裝個檔案袋保護,不然的話,在哪兒磕碰上一下,就有可能弄破損壞。

略加翻看了幾頁後,他心中決定,還是要先抄錄一份。雖然他之前答應了黃宗文不另行抄錄秘笈,但黃宗文要他答應那些條件的最主要目的,不外就是為了不讓交給他的秘笈隨意流傳洩露出去。所以他只要抄完學會之後,便把所抄的副本毀壞或燒了,不私自保留下來,也就不算違反了黃宗文所設的條件。

他打算抄一份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他在經過以前的解讀《拳經》後,對看這種古體書雖然不算怎麼費事了,但因從小所養成的閱讀習慣,他對這種繁體字、豎排版以及沒有標點符號分隔的古文,看起來還是不太習慣與方便。抄錄的同時,把字型、排版等轉換過來,看起來就會方便許多。

二則是這原版的古書看起來不太結實,萬一他在翻看的過程中不小心有所損壞的話,那就不好了。照著書本練習,可不是看一遍就行的,在練習的過程中勢必還會不停的翻看。看的次數越多,也就越難免哪次可能出意外。他抄錄一份的話,把這原版的儲存好,練習時只看自己抄下的副本,就不用擔心可能會損壞到原版了。

他答應黃宗文的條件中,可也有練習期間不得對秘笈造成任何損毀遺失這條,對此自是也要保證做到。

另外,他在抄錄的過程中,也能夠加強對書中內容的記憶。正所謂“好記性不如爛筆頭”、“眼過千遍不如手過一遍”。他記憶力雖然不錯,背誦課文等都比別的同學快,但卻也沒有過目不忘的本領。有時候為了加強記憶,抄寫是很有效的手段,這也是他上了這麼多年學的學習經驗。

做好了決定後,他便沒再多作耽擱,當下就從李飛燕這臺電腦桌的抽屜裡找了本新的筆記本,然後再從旁邊的筆筒裡拿過支筆,於筆記本的第一頁上寫下了“清風劍法”四字,開始著手抄了起來。

李飛燕的這張電腦桌也同時兼做著書桌,很寬大。而她現在既是學校裡的老師,平時也能夠從學校領到不少辦公用品,這種沒用過的新筆記本,抽屜裡還存著不少。

林旭做起事情來,很是專心投入。這一抄起來,便很快心無旁顧地專注投入了進去,認真轉換著字型、排版等抄錄著。

有過了前面解讀那本《拳經》的經驗後,他現在對繁體字也是很熟悉了,大部分的常用字都能認得,基本已用不著字典等工具書去檢視簡繁體的對照了。這時抄起這本《清風劍法》來,便顯得很流暢,繁簡體的轉換,基本是不假思索。

不過做為一本劍譜,《清風劍法》的字數倒不是很多,佔了大部分篇幅的,還是各種持劍的人形圖畫動作。好在他有過抄空空兒遺刻的經驗,像《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