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朗自從被調任到鄉里上班後,就有了正式的上下班時間。八點到十八點,也就是早八點到晚六點。
雖然現在提起上班族,都說什麼朝九晚五,但那是發達大城市的工作制。像他們這鄉下小地方,自然談不上能跟上節奏。不止鄉下,他們這邊包括縣城、市裡、乃至省城,也大多沒什麼朝九晚五。即便有朝九晚五的大城市,那也只是屬於個別體例。事實上,大部分的工作單位,都是採用的早八點到晚六點的十小時工作制,而且還會經常性加班。
不過林朗被從村裡調往鄉里,那是升遷。再加上到鄉里工作後,開的工資也更高。所以雖然上班時間正式規範了起來,不像在村裡當會計時那麼隨性自由,幾乎完全就是在家裡辦公,也不用每天報到點卯什麼的,他卻也是對此欣然前往。更別說現在在鄉里上班,鄉政府大院還管一日三餐,每天食堂管飽,相當於還給家裡省下了。
因著晚上還管晚飯,所以林朗雖是六點下班,卻是經常要到七點左右才會回來。不過鄉里的晚飯他雖然是經常吃過才回,但有時候因為有什麼事著急趕回來,卻也是不吃就回了。所以林母在家裡,一般還是會等到他回來後再開飯,以免他沒吃過。反正家裡開飯的時間也通常都晚一些,卻也不在意多等會兒。
今天因為有黃容來做客的原因,林母倒是打算不等林父回來就提前開飯的,免得讓客人多等怠慢了。不過黃容知道後,卻是謝絕了這個提議,堅持要等林父回來後再開飯。她今天上門就是主要來登門拜謝林父的,哪能不等正主回來,自己就先吃了。
好在林朗今天晚上沒有加班,也沒因別的什麼事耽擱,在鄉里吃過晚飯後,於將近七點的正常時間趕了回來。
回來見到兒子回來,並帶了黃容做客後,林朗也很高興。不過知道黃容的來意後,他卻是連說不用客氣,說幫她是應該的。林旭在學校裡,也是經常得到黃宗文的照顧,所以黃宗文家遇事,他能幫的便理應幫一把。客氣一番後,最後便要謝絕黃容的禮物。
他拒不收,黃容便堅持給。一番來來回回的推讓下,最後推辭不過,便也只得收了。好在只是瓶酒,倒也並沒多貴重。雖然酒也有那種幾百上千的好酒,但在他們這種小村子裡賣的,哪會有太貴的。店家也不會傻到進那種酒,賣不出去只能砸在手裡。黃容挑了商店裡最貴的一瓶,也不過就大幾十,都沒上百。
林朗已是在鄉里吃過晚飯了,不過既然有客人,他作為主人,卻還是入席作陪,吃了些菜。席間,黃容卻是還敬了林朗三杯酒。
吃過晚飯,黃容又幫著林母收拾完碗筷後,兩人稍停了一會兒,林旭便起身向父母告辭道:“爸、媽,不早了,趁著還不太晚,我跟黃容就先回學校了。”
他跟黃容回來時,就已先說過了,今晚不會在家裡留宿,吃過晚飯後還是要回學校去,所以這時提出來,父母也並不意外。不過眼見他們要走,林母卻還是有些不捨地挽留道:“你看你這孩子,把家裡當飯店似的,吃完飯就要走!外面天也黑了,我看不如就留下住一晚吧,就跟菲菲來咱們家時一樣。容容跟你妹妹住書房,你受屈點兒住沙發。”
容容這稱呼,卻是黃容主動讓林旭父母喊的,說她爸也這樣叫她,他們這樣叫著親切。見她主動如此,林旭父母便也沒有多讓,到這會兒卻是已經叫順口了。
林旭聞言,立即回絕道:“媽,我們回去還有事呢!黃老師有可能隨時打電話過來,我們要回去等電話。”
這是個很正當的理由,總不能因為留宿,讓黃容父女倆錯過了聯絡上的機會。雖然黃容父女倆聯絡,認真說來沒林旭什麼事,但她總不好說只讓兒子留下,然後讓黃容一個女孩子獨自上路地趕回去。
所以林母一聽這理由,便不再多勸挽留了,只能嘆口氣地囑咐他們路上小心些。林朗本來剛才也打算跟著勸的,這時便也閉上口把原本打算說的話收了回去。
這裡面其實只有林旭清楚,黃宗文現在按時間算,仍然是在火車上,根本還沒到首都,自然不可能打回來電話。但這話他不能說破,而他回去練武的理由卻不便跟父母多說,所以眼下這個事實上不成立的理由卻倒才是最後的藉口。
既然不能留下,林朗夫妻和林彤接著便一起送林旭與黃容出門。在這過程中,林旭也謝絕了母親讓他打個手電的提議。以他現在的眼力,晚上走夜路哪還用得著打手電。更別說今晚天氣晴朗,天邊掛著的雖是一彎殘月,卻也頗亮,再加上還有滿天繁星,外面也實在並不太黑。即便以普通人的眼力,在這種情況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