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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回馬槍 別把我當冤大頭

走下候車廳前的臺階,林旭不禁又回頭望了眼候車廳,然後長舒口氣,再又轉身,繼續往車站外走去。

他選擇不再繼續跟著姐妹倆離開,倒並不是回去有什麼重要的事,而是留下來有事。那個杜賓,他打算趁著這次單獨留下來,便順手解決了,這也是他之前就計劃過的。

何況既已分手,他也不能總是跟著關落雪,該告別時,就需要告別了。而且這本來也就是關落雪的意願與選擇,她選擇了先離開他。既已如此,他尊重她的選擇。再且,他就算這次跟著她們去了西京,也早晚還是要回來的,終究有一別。

現在這一別後,他的這段初戀也終於是告一段落,算是結束了。而最終臨別一吻,也是個很美好的回憶,多少彌補了些他們這段無疾而終的青澀戀情的遺憾。

走出火車站後,林旭已開始收拾起了心情,暫壓下心中的離愁、眷戀與思緒,思考起接下來的行動。

想罷,他先轉身到火車站旁邊的一家商店買了份省城晉陽的地圖,然後招手在路邊攔了輛計程車,讓司機開車去龍湖景苑小區。

他這時候去龍湖景苑,是打算在杜賓為關落雨所租的那座房子裡對湊幾天,臨時落個腳。

這所房子,他猜杜賓後來一定回去過。但回去後,肯定是人和錄相帶都沒找見。在這之後,杜賓怎麼處理了這所房子,他並不清楚。是轉手給他人;還是棄之不用,就任空置著等房租到期;又或是,杜賓本著不浪費,選擇自己去住。

無論哪個,他都有去一趟的理由。轉手給他人,他猜這短短半個月內,不一定就轉得出去。所以很可能還暫時空置,而如果是棄之不用地就任房子空置,那則正好。沒人住,就可以讓他臨時落個腳,也省得花錢找賓館了。

他到底還是從小養成的習慣,一向節省慣了,雖然現在有錢了,但能不花錢卻還是不願隨便亂花。另外,選擇回去那裡,也是本著些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裡是關落雨原來的住所,而對面的那個公園,是他們下午剛與杜賓會過面的地方。兩者距離很近,也都是曾經很危險的地方。但現在來說,卻是最安全的。杜賓與他的那個警察朋友吳海林,應該無論如何都想不到,他會又再回去。再則,他這不是住賓館。所以就算杜賓與吳海林把全城大大小小的酒店賓館全都搜查個遍,也不可能找到他。

他並不是怕這兩個人,但吳海林如果是以警察身份以及他在警隊的職位發動底人手來搜查的話,他卻也不想跟警察正面衝突。

而如果是最後一個可能,杜賓選擇了自己住那裡,那則是再好不過,他直接去了就能堵到杜賓,都不用費心思再去找了。省時省心又省力,直接去了就解決掉。不過這個可能性,他覺著應該不大。

三個可能中,他覺著第一個轉手給他人的可能性最大,畢竟多少還能彌補點損失。但就算杜賓這半個月內,已經很快把房子轉手給了他人,那他到了後發現,頂多再做別的打算就是,倒也不耽誤什麼。可如果還沒轉出去,或是後兩個可能,那就正好方便了他。所以他覺著去一趟,還是很划得來,並不是白跑。

當然,以上只是他所想到的杜賓可能對那所房子的三種處理方式。很可能這三種杜賓都不選,還另有別的處理方式。但不管什麼方式,等他去了看情況而定就是,反正不會白跑一趟。

一邊乘坐著計程車前往,林旭一邊在後座上展開地圖檢視。當在地圖上找到市政府住宅小區時,他從自己的揹包裡找出支筆,將其圈住,然後又檢視從龍湖景苑到市政府住宅小區的路線。

他找市政府住宅小區,是因為這裡正是杜賓的家庭地址。因為杜賓目前還沒結婚,又是在同一個城市,所以平常還是基本與父母住在一起。他在外面當然也另有住所,單位也有分配的宿舍,而他也是時常不怎麼著家,但還是時不時地會回去住上幾晚。在這方面,他父母對他也有些比較嚴格的管束。

畢竟他們家庭情況不同,他父親是晉陽市教育局的局長,他母親目前是一所公立小學的校長,也算屬於政府體系,而他本身也是被其父親安排在了教育部門工作。所以即便他在外面玩兒,也是要注意些影響。這也是他平常總是裝出一副文質彬彬,在外面維持良好形象的原因。玩兒女人也總是以交女朋友,正式交往為藉口,等玩膩了就分手換一個,不會隨便亂玩兒、經常出入夜總會等場所。關落雨也正是被他偽裝的外表所欺騙,可以說這傢伙實實在在是個偽君子。

林旭會知道杜賓的家庭地址,是因為之前關落雨為了給杜賓家裡寄錄相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