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華這個名字,你聽說過嗎?”
林旭抬手先將箱蓋合上後,靠坐在椅背裡看著孫鷹問道。
孫鷹聞言稍微想了下,便立即點頭道:“聽說過。”頓了下,他接道:“吳偉華有個妹子叫吳麗華,因為鄭文輝出了事,跳了海。但之前鄭文輝家有錢有勢,花錢請人擺平了這事,沒人管,讓這事最後不了了之了。吳偉華上告無門,就想親手殺了鄭文輝給他妹子報仇。但鄭文輝身邊有保鏢跟著,他動手的時候不但沒成功,還被鄭文輝的保鏢給抓了,最後送到了警察局。這也就是兩天前的事,現在吳偉華應該還沒送法院具體判刑。”他說罷又是一頓,然後看著林旭問道:“小兄弟你提起吳偉華,難道是為吳偉華的事,不知道你跟吳偉華……”
“我跟吳偉華沒有關係,也從不認識。”林旭不等孫鷹問完,就打斷他道:“我只是知道吳偉華的這件事,出於路見不平而幫他。”
這孫鷹倒真不愧是幹私家偵探,又自稱被其他客戶多次委託調查過鄭文輝的,對與鄭文輝相關的事,確實是知道的比較清楚。林旭對此在心裡暗自點點頭後,又接著道:“鄭文輝沒死,鄭家沒倒的話,鄭文輝從中作梗,吳偉華肯定會被從重判刑。但現在鄭家完了,鄭文輝也死了,沒人做手腳,法院應該會判的公平一些。不過,我還是希望這個量刑能儘量判到最輕。”
“法律這方面,爭取判刑到最輕,就需要用到律師了。我想幹孫老闆這行的,平常接觸到的律師應該不會少?”
“確實不少。”孫鷹點頭笑了下,問道:“小兄弟是要讓我為你推薦一位好的刑事律師嗎?”說罷,他低頭掃了眼桌上放著的手提箱,道:“要請律師的話,其實用不了這麼多。吳偉華的這件案子,要是沒有鄭文輝插手做手腳的話,爭取個更輕的量刑,並不算多難。”
林旭道:“不止是為吳偉華爭取最輕的判刑,我還希望能為他妹妹吳麗華的事翻案。把該有的罪加到鄭文輝身上,哪怕他死了。”
看著桌上的手提箱,他接道:“這箱子裡總共有十五萬,其中十萬是給吳偉華出獄後重新開始生活準備的,不能動。剩下的五萬,是請律師的費用,包括我託你辦事的佣金。這件事情,我不打算出面,而且我也不是濱城本地人,不會在濱城久留,也就待一週左右。所以這件事情,還需要你後續跟進,我全權委託你幫我辦理這件事。”
“至於你請什麼級別的律師,看你自己的,我不干涉。但我有要求,就是對吳偉華的判刑,要爭取到一到兩年。我在網上查過,殺人未遂的判刑,大概是三年到十年。以吳偉華的這個事情與情節,讓律師爭取到兩年或是一年,我覺著問題應該不大,你覺著呢?”
孫鷹想了下,點頭道:“我覺著問題也不大,可以辦到,我認識一個很不錯的刑事律師。”
林旭點點頭,道:“五萬跑除過律師費,其餘的就都是你的佣金。我也不管你最後能拿多少,但我的要求,你一定要做到。就是把吳偉華的判刑,爭取到最多兩年。另外留給吳偉華的那十萬,也最好交給律師代為保管。然後等將來吳偉華出獄後,第一時間交到吳偉華的手上。這筆生意,你願意接嗎?”
最開始的時候,林旭原本確實就只是想讓孫鷹推薦個好的刑事律事,然後他再找過去跟律師談。但後來他在路上,卻又想到了一個更加省心省事的辦法,就是現在這種,自己不需要出面,全權交給孫鷹來代為辦理,更加省了他許多事,也不必再另找一人去接觸談事。
不過這辦法唯一的問題,就是對於孫鷹的信任問題,無法保證孫鷹是否會私吞了這筆錢。相比於律師還有些職業操守與自律精神,再加上律師這行本身收入也高,未必看得上這十萬,孫鷹的操守與自律可就更加有些信任危機。所以在此之前,林旭也一直猶豫是否選用這個辦法,未下決心,直到孫鷹很厚道地不收取他的尾款,才讓他作出了這個決定。
孫鷹之前的做法,讓他覺著孫鷹並不是一個十分貪財與唯利是圖的人。所以,也就更加贏得了他的信任。當然,信任並不能完全作為保證,畢竟“財帛動人心,金錢迷人眼”。有時候面對誘惑,很多人都很難把持住。因此,他也還另外準備了些手段。
孫鷹聽罷後,並沒立即回答,而是看了林旭片刻後,問道:“你就不怕我假裝答應,然後捲了這筆錢跑了?十五萬,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林旭點頭自信地道:“我相信你。另外,我也不怕你能跑了。”
這後面一句,他說的時候盯著孫鷹,頗有些嚴重警告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