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疑問的詢問道。
“很簡單,你將我的所有的錢都丟了啊。我沒錢怎麼生活啊?所以,當然要你負責咯。”
“好,算你有理。那麼我為什麼每天必須固定時間回家呢?這是我的個人自由,好像與你無關吧?”
“怎麼無關?我每天要做飯啊。你不固定回來,我怎麼做飯吃啊?”
“那這個呢?為什麼我要負責洗衣服?這好像是你的事情吧?”
“還有。。”
接下來,將近半個小時的時間裡。我和露登開始了一場激烈的唇槍舌戰。最後,我們終於達成了協議。
協議改動最大的是,露登不再是免費借住。而是有償,透過打工來還債。不過,日常生活費還是暫由我來出。到時候,露登必須歸還我。
除此之外,露登還附加了一條。那就是我要額外借她5000人民幣。
最後,我一咬牙。在合同上籤上我的名字。我知道,讓我同意的並不是露登的計策起了作用,而是易軒的那張紙條。
“好了,一切搞定。現在,我們可以出去了吧?”我看著露登簽上名字後,開口詢問道。
露登一伸手,起身對著我微笑著說道:“好,走吧。”
剛出門口,我便看到在一側等待的易軒。而他也在第一時間,發現了我們。不過,正在他開口想說些什麼的時候。卻被露登拉著嘀咕了幾句。然後,在我的注視下。兩人快步離開了。
不一會,兩人才重新走了回來。
“給,拿著。”露登回來後,不由分說,便將手中的合約遞給了我。
我接過來後,赫然發現合約上竟然蓋上了派出所的公章。
見此,我有些驚異的向著易軒投去詢問的目光。
“這個。。是露登提出來的。既然是公正嘛。我們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