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駐遼東以後,掠民為奴,加深了遼民自勺苦難。遼東軍民一向勇於鬥爭,對韃子當然是更加痛恨,因此儘管後金國汗、貝勒實行抗拒者殺、家口為奴的高壓政策,濫施屠掠,血腥鎮壓,遼東軍民仍然挺身而起,英勇反抗。就在遼陽失陷後金兵據城的惡劣處境下,城民也未俯首帖耳甘做順民,而是針對後金貪婪好掠的傳統惡習,“放火焚家,鍋、甕、窗紙,盡皆毀壞”,以示抗議。
遼東軍民和滿族阿哈採取的鬥爭形式多種多樣,其中以逃亡、起義為主。韃子入遼初期,雖然各城明朝官將多已降順,但廣大遼民卻高舉義旗,英勇反抗。金國汗遣降將陳堯道為寬奠參將,同守備郭彥光、呂端招降四衛,行至鎮江,古河屯民陳大等人,“不受偽命”,刺殺陳堯道三賊,“聚集三千人,歃血共盟”。
馬虎山民任九,鐋頭山民全國用,馬頭山崔天、泰卓山、王恩紹等,“及東山礦徒”,“不肯降奴,備聚眾以待大兵(明兵)”。蓋州生員李遇春及其弟李光春等,“聚礦徒二千餘人以守,奴使六人降之,遇春殺五人,其一人逸”。《明熹宗實錄》卷十一,清朝官修的《明史》卷二百五十九也載稱:“時金、復諸衛軍民及東山礦徒,多結砦自固,以待官軍。“此後,鎮江兵民起義,擒捉駐城遊擊佟養真父子,金兵往剿,“屯民結聚鐵山拒之,奴仰攻,被傷三四千人”。廣寧附近山區居民三萬餘人堅守山寨,拒不降金,復州民集議反金,約請明兵來援。各地武裝鬥爭風起雲湧,蓬勃開展。
逃亡,是遼東漢滿人民採取的又一主要鬥爭方式,被掠為俘淪為阿哈的漢人,痛恨金兵的屠殺擄掠,紛紛大批逃走。他們有的逃入朝鮮,待機返明。天命六年五月,“逃入朝鮮者,亦不下二萬”。七月,鎮江民又有三萬餘人渡江,逃入朝鮮。努爾哈赤為此於七月致書威脅朝鮮國王說,“據聞我所獲得之遼東之民,多有逃往爾國者”《滿文老檔?太祖》卷二十四。,務須送還,否則將結仇怨,於朝不利。
逃往沿海島嶼及渡海入山東的,也很多。
天命六年五月,僅山東登州、萊州,就接渡遼左金、復、海、蓋四衛官民男婦三萬四千餘名。毛文龍據皮島,遼”民多逃島中“,眾達十餘萬。其他長鹿、石門等島,也有大量逃民。
進入關內的兵民更多,天命七年(1622),已多達兩百八十餘萬人。此後,逃者仍然絡繹不絕。比如,以天命八年為例,這一年裡,沙安峪等四村民眾三千人,嚮明境逃去,清河、岫巖和河,都發生了大批逃亡的事件,復州城民一萬八千餘丁,欲盡數逃入明境。
遼東軍民還採取了投放毒藥等方式進行鬥爭。不少漢民投放毒藥於井水,以藥飼養牲畜,放毒於食品中,以圖毒死汗、貝勒和八旗官兵。後金剛打下遼陽不久,五月二十六日,便“發覺明人於汗都之備井,投放毒藥”。二十八日,努爾哈赤到海州巡察,坐下吃飯,又發現八名漢人向井中投毒。
努爾哈赤不得不多次下達汗諭,告誡八旗官兵謹慎小心,明確指出,有人投毒於水,在鹽中放藥,以藥養豬出售,諭令官兵不要在買豬當日宰殺,須過幾天藥毒散盡以後,才能宰食。用水用鹽,都要格外小心,仔細檢視,對於買來的蔥、瓜、茄子,以及雞、鴨、鵝等,也要謹慎察看,防止中毒。
他還下達嚴諭,命令店鋪主人,必須將店主姓名刻於石木上,立在店前,違令不辦者,治以重罪。又禁革沿街流動售賣的小攤販,因為這些人常用毒藥謀害八旗官兵。堂堂一國之主,競要下達這樣的諭旨,歷史上是很少有的,可見漢民以投毒來進行鬥爭的行為,是十分頻繁的,已經對後金統治者造威相當嚴重的威脅。
漢民還使用了其他方式,反抗後金統治,有的私藏兵器,違令不交,為起義作準備:有的藐視汗諭,收留“逃人”,清點人丁時又隱瞞不報,對抗搜捕逃人的嚴令:有的打死為非作歹的八旗官將,懲治欺壓人民的暴徒;有的還張貼書文,斥責努爾哈赤是“說堯舜之話,而心是桀紂之心”。
《滿文老檔》載錄了兩條遼東人民反抗鬥爭的總結性材料,一條是著重講逃亡的問題。
天命九年(1624)正月二十一日,努爾哈赤下令大殺“無谷之人”時,曾怒氣衝衝地說:”應以無谷之人為仇敵”,因為,“盜牛馬而殺者,火焚積穀及村中房宅者,皆系不耕田、無谷,不定居於家,欲由此地逃往彼處(明國)之光棍也。”《滿文老檔》編寫者解釋說:“得遼東後,漢人不定居,常逃走,從事奸細,而不勤力耕田,故發怒而言也。“這是得遼東以後第四個年頭時的局面,不管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