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鞏在新千年後,也曾在春晚上表演過一個小品,演的是一個八路軍幫老鄉幹活,老鄉一直給他一大碗水喝的事情,剛開始喝還“老鄉的水真甜啊”地感嘆,到最後就“老鄉的水喝多了也撐”……
只不過,林牧已經不記得這個小品的名字,甚至不記得裡面的主線內容。
心裡只是感嘆,想要看個好小品放鬆一下心情,真的是越來越難了!
同樣的框架,一個用“無實物表演”深入人心,一二十年後依舊記得具體臺詞,另一個掏大力氣,一口口地灌水,卻只得了個“苦勞”的掌聲,轉眼就忘到腦後。
就像影視圈,原本精彩紛呈的好劇連篇,最後只變成爛劇一堆。
事實上,像《吃麵條》這樣透過一次次地吃東西,來表現不同層次的喜劇效果,在曲藝圈並不罕見,比較近也比較火的,就是趙一山徒弟宋寶,這兩年在省衛視春晚上表演的“吃辣根面、喝啤酒”了。
透過折騰自己,來表現“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行為,是藝人常用的手法,沒什麼可吐嘈的。
相聲演員說出一大串“報菜名”、小彩旗一口氣轉四個小時、宋寶連灌n瓶啤酒……
這些臺上的藝人,林牧都很尊重,但他就是懷念那個抱著一桶不存在的麵條,吃得肚子溜圓,撐得送醫院的那個光頭陳……
這樣精湛的表演,可惜了……
……
就在林牧想事情的功夫,《吃麵條》已經放完,林牧找的是b站的資源,是一個陳佩斯小品包,《吃麵條》放完後,等了四五秒,就自動播放起下一個小品來。
這個小品的名字,叫《趕場》。
林牧先前沒有看過這個小品,甚至沒聽過,但這個小品只是剛一開始,林牧腦子裡,就閃過陳佩斯一個小品的名字:《王爺與郵差》。
《王爺與郵差》是前世98年春晚上的小品,也是陳佩斯最後一次在春晚上出現,自此之後,他就被央視封殺,自此淡出人們的視線。
98年,這是一個分界線,次年他拒絕了參加春晚,並且在99年陳佩斯離開春晚、兩年後的新千年趙麗蓉病逝,趙一山天時地利人各皆備,也正式開啟自己的“小品王”時代,這是小品圈風雲變幻的兩年。
喜劇效果並沒有陳佩斯其他作品好,前世也有不少人看過,林牧曾聽過原劇本里有不少包袱被央視砍掉,也不知是真是假,不過這個小品的諷刺意味確實很重,不要說那些崇洋媚外的人洋奴看了頭皮發麻,就算是普通人看了旗人王爺與奴才的表現,也常感覺不適,諷刺大於喜劇效果,或許不太適合春晚的氛圍,但確實是個好小品。
《趕場》,講的就是陳、朱兩人在荒野開車趕往春晚晚會,因為汽車不給力,中間各種意外的劇情,算是《王爺與郵差》的前傳吧。
一開始的鏡頭裡,兩人坐在車上打著電話,矛盾不斷,搶方向盤不說,汽車偏偏又熄了火。
大荒野上的,跟沙漠一般。
怎麼辦?推車開火!
林牧看到這裡時,就對兩人的表演很佩服,在此之間的劇本對白,可以說根本沒什麼包袱,什麼笑點都沒有,但兩人靠著自身的功力,硬是撐起了檯面,或許是一個小小的語氣變化,或許是一次鬥嘴,總是能讓人會心一笑,說不出的輕鬆。
而當陳佩斯下面推車,車發動後又跑著追車時,上半邊身子鑽進車窗、天窗,下半邊身子不住地撲騰時,小蘿莉被逗得發笑,林牧眼睛卻是一凝,心裡緊張。
車速並不慢,這樣追著車跑,還要鑽車窗,一不小時就要撲到車輪子底下,危險性大到何種程度?
這是拿命在演小品啊!
接下來的劇情,證明了林牧的感受。
陳佩斯給車打火,卻被車打火時噴出的火星,點燃了身上的衣服。
朱時茂追車時,車猛地被陳佩斯用繩子拽回頭,他整個身子重重砸在車前玻璃上,把玻璃砸得粉碎……
“哥哥……這是不是太危險了呀?”這樣的鏡頭多了,連小蘿莉都看出了異樣。
林牧摸摸她的頭髮,沒有說話,只是嘆息。
如此危險的情節設計,固然讓林牧驚歎;這種開放式的“戶外小品”,又何嘗不是最大膽的創新?
在其他小品演員身上,舞臺表演已經成了基礎,尤其是春晚之上,誰都不敢冒險。
可是在陳佩斯這裡,他卻彷彿時刻在突破與創新。
戶外飛車小品《趕場》只是一個縮影,有藉著《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