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不起眼金屬。
王會猶豫了半天,終於鼓足勇氣輕輕咬了一下,金屬上面留下了淡淡的牙印,果然是黃金不假,看樣子成色也有18K。
“嘿嘿嘿,這下發達了!光是這堆尾砂,我就能弄個十萬塊錢!”王會攥著黃金,陷入紙醉金迷的迷夢裡。
第十章 從事特殊職業的一般都是精英
月亮已經落下,嶺上黑乎乎的。除了偶爾遠處傳來幾聲淒涼的犬吠,大山如同死去了一般。
見今天晚上的戰果差不多了,王會準備撤退。山裡人睡得早起的早,天剛朦朦亮就會起床。雖然現在離天亮還有一點時間,但小心點總是沒錯。'搜尋最新更新盡在
一夜就賺了幾萬塊錢,王會心情自然大好,哼著歌朝山嶺下走去。
忽然間他看見離山路不遠處的一個谷地中有人影晃動。
有了上次在河邊的經驗,王會沒有太害怕,只是心中有些犯嘀咕。
就在這時,王會感到後腦傳來一陣劇痛,之後眼前一黑,便撲到在山路上,不省人事。
一個面容冷峻的中年人從王會身後鑽了出來,手上提著的是一個造型詭異的小鏟子,這鏟子赫然就是傳聞中的洛陽鏟。
這幾年,鬼吹燈和盜墓筆記等盜墓小說大行其道,洛陽鏟也跟著聲名鵲起,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但是全國上下,真正會用洛陽鏟的,“軍蟻”敢說,絕對不超過十個,而還在用洛陽鏟盜墓的,估計不到一隻手的數。而他就是其中之一。
“軍蟻”就是打昏王會這個中年男人的綽號。
“軍”是因為他曾經當過兵,渾身上下透出一種軍人的氣質,如同軍人一樣殺伐果斷,心狠手辣。而“蟻”卻是跟他的職業有關,指他跟螞蟻一般能透過任何細小的縫隙。
軍蟻究竟有多少歲,真名叫什麼,幾乎無人得知。這個人身世如謎,行蹤如迷,唯一可以得知的,他是國內首屈一指的盜墓者,就算在整個亞洲範圍內,他自信也能排進前十。
不過他不承認自己是盜墓者,他認為自己的職業是為了“發掘人類偉大的遺產”、“揭開古代人生活的奧秘”、“將不為人知的歷史和古代生活方式顯露在現代人面前”和“使得這世界上充滿更多的稀世珍寶”的“偉大工作”。
盜墓人所做的事,就是偷進古墓去,將古墓中的東西偷出來。幹這種“傳奇”職業的人,雖然不會像小說裡寫的那樣神乎其技,猶如神靈護體般的強運,但都必然有過人之處。所以軍蟻這個業內的佼佼者,更是個絕頂的人才。
他不僅有豐富的歷史知識,對個年代墓葬的建築風格瞭如指掌。更難得的,是他對各種古代盜墓器材的使用知識,這一項是他許多同行所不具備的。
他管那些專門放炸藥盜墓的同行叫“強盜”,他認為盜墓是一項極其優雅的工作,所以他自然不會找那些粗魯同伴幫忙,這也使他成為國內少數喜歡單獨盜墓的高手之一。
而今天晚上,軍蟻卻不是一個人來的。一個臉色蒼白的消瘦少年從低窪處的草叢裡鑽了出來,吃驚的望著前者。
軍蟻認為盜墓是極其優雅的事情,甚至把盜墓技術上升到藝術的範疇,但他卻不想讓自己的後代幹這一行。
原因很簡單,太危險了。
前半生所盜來的寶物,足以使軍蟻的晚年生活相當優裕,可以在海邊的大別墅中,找上十幾個僕人伺候到他死那天。甚至連他的兒子,孫子都會衣食無憂。
可是,他覺得自己這手絕活,必須找一個人傳授衣缽才行。面前這個少年,就是他選中的關門弟子。
“有毅力,夠聰明,知道進退而且不貪財。”眼前這個少年是軍蟻三年來找到的最滿意的徒弟,至於之前的幾個徒弟,都已經死在不知名的墳墓裡,有倆個還是軍蟻親自下的手。
“夠狠!”除了上面四個條件之外,軍蟻認為盜墓者也必須有的第五個條件。
最成功的盜墓者,當然不是盜掘清東陵的孫殿英,那種強盜般的行為,在軍蟻心裡根本算不上盜墓。
軍蟻認為,最成功的盜墓者,就這自己這種不為人知,隱藏在迷霧之後的高手。
但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常在河邊走,鞋肯定有溼的那天。軍蟻盜墓的時候也被人發現過。他補救的方法很簡單,打昏以後往墓室裡面一塞,然後黃土一澆就一了百了。
敢以盜墓為職業的人,殺個把人,根本不算什麼事。至少軍蟻是這樣認為的。
今天晚上也算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