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過血姬,指尖輕輕的劃過刀背,那靈動的觸感,似乎與我的心有著共鳴。
“那它叫什麼名字,又是誰的武器?”他突然一頓,“那當然是指在小姐得到它之前。”
“它叫血姬,是一把長刀,通體顯血紅色,本是第三代費特里希的武器,可是他從來不用,一般都由第三代夏裡佩里奧拿著,曾一夜之間殺了五萬人之多,所以我想它上面的殺氣應該也是那個時候留下的。”
“可它又怎麼會到了小姐手上?恕我直言,以小姐的能力雖然比他們強了些,可是要想從第三代的手中得到他們的武器,應該還不夠!”他挼著鬍子,眼中卻以然沒有了不屑,有的只是好奇。
“哼!怎麼說呢?應該是撿來的。”我淡淡一笑,這麼說也不為過。
“怎麼可能?這樣的武器,沒有人會笨到把它扔掉。”森姆都不信。
“那是當然,不過是我先撿到了,而主人找上了門,最後我殺了她,你覺得我是應該說撿到的它呢?還是搶的它?”我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個獵殺第三代的過程,雖然簡單了些,不過其中的驚心動魄,聽者自然可以感覺得出來。
“靜,那你在上課時說的,那個叫什麼夏裡的第三代死了,原來是被你殺的?”莢亞驚訝的問道。
“不錯,她是我殺的第一個第三代。”我面無表情的承認道。
“別的那些死了的第三代,不會也都是你殺的吧?”森姆自然知道我在課上所說的,因為當時那個老師找的尋問之人就是他。
“不全是,我只殺過兩個,或者說三個。”我不知道要不要把母親的死歸到自己的頭上。
“那。。。。那你究竟是。。。。”小矮子後退了幾步,與我保持著一定的距離。
“一個連貴族都不是的小女孩。”說著我封起血姬戴回耳上,隨即也封起了自己的力量,成為一個人類小女孩。轉身對著舒樂道,“走,我們去外面走走。”
“等等!”那個小矮子叫住了我們。
“還有什麼事,難道店主不想願賭服輸?”我一臉不屑的回頭。
“當然不是,我的這件寶貝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