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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話來判斷她。她香氣四溢,讓我的生活更加芬芳多彩,我

真不該離開她的……我早該猜到,在她那可笑的伎倆後面

是繾綣柔情啊。花朵是如此的天真無邪!可是,我畢竟是

太年輕了,不知該如何去愛她。

——'法' 聖埃克蘇佩裡 《小王子》

某柴又開新篇,寫一個壞壞的香港富二代年輕時玩弄一純純的江南小女子,N年後遭報應的狗血故事。本文基調溫暖,稍虐,內容以愛情和親情為雙重主線,所有情節都是根據文章本身需要,務必水到渠成,絕不為虐而虐,絕不譁眾取寵奪人眼球,請重口味者慎入啊慎入(*^__^*) ……

齊靚靚再次見到李俊榮,是在五年後。首都一家很有名的五星大酒店裡。

她是這家酒店的前廳部經理,他是他們即將隆重接待的貴賓中的貴賓。其實也不是沒想過要避開他的,只是有句俗話說得好:“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更何況,她想,他或許早就已經不記得她是誰了呢!

公關部一大早的就來了電話,無非是要強調這次的客人身份有多麼多麼特殊、多麼多麼重要,還說此人是貴族中貴族、貴賓中的貴賓,酒店正在竭力爭取的超級大客戶。自自然然是不能夠出任何差錯的——靚靚從電梯裡頭走出來的時候,酒店的那一幫大大小小的管理人員早就已經西裝筆挺地守在大廳裡了。而公關部的負責人連雪、連大美人更是捧了一大束潔白耀眼的玫瑰花興奮不已地守在隊伍前頭、激動難耐地恭候著財神爺的駕臨。

“萬國”開業至今什麼樣的貴賓沒有見過?靚靚把自個兒手裡專為貴賓準備的登記簿給交到大堂副理黛西手裡,她旁邊工程部的老方看見了,便扯起嗓門樂呵呵地跟她調侃說:

“哎我說齊經理,要我說誰不知這個赫赫有名的李家大少爺是個如假包換的大帥哥啊?這麼好的親近機會,你怎麼反倒讓給別人了呢?”

靚靚低頭把自個兒胸前的銘牌認真扶了扶,抬起頭,笑眯眯地看著老方煞有介事地回答說:

“算了吧,什麼帥哥啊美男的,要是早幾年,我見了一準兒會第一時間就撲上去。只是如今不一樣了,我老了,比不了從前,像這些花痴似的事情還是留給小姑娘們做吧!”

其實靚靚今年也不過二十五歲而已。站在前廳部那群二十上下的小姑娘中間,仍是美好得讓人心醉的年紀。可是不是有位曾經受過情傷的女作家這樣說過嗎:

“對於中年以後的人,十年八年都像是指縫間的事。然而對於年青人,三年五載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其實說來靚靚和李俊榮在一起的時間遠沒有三年五載那樣久,相反他們兩個從認識到分手,也不過歷時短短的幾個月而已。就在她大三那年,靚靚所在的大學組織交換生到Q大去學習,也就是在Q大,當時讓人一眼看去清純得能掐得出水來的齊靚靚同學先是認識了李慕凝,又再機緣巧合地認識了李俊榮,緊接著,就陷入了一場不大不小的玩笑裡。

嗐,玩笑,是玩笑。直到多年以後的今天,齊靚靚都還不願意承認,那不過是個有錢有勢又有閒的富家公子一時興起跟她玩的情感遊戲。說起來到底他是李俊榮,名滿香江的李家大少爺,又怎麼可能是真地看上她呢?

其實當年與李俊榮分手,是齊靚靚先提出來的。因為一向都是後知後覺的她終於發現了原來李少爺身邊的女人根本就不止她一個。她想她那時或許是真的被他傷了心,所以才會那樣不顧一切地質問他:

“那我呢?李俊榮,我是你的什麼人?”

說起來她那時還只有二十歲。到底是太小了,以為愛著一個人,那個人便會是自己的一生一世,誰知道一朝夢醒,才知道原來自己只不過是裝點別人感情生活的一點點顏色而已。所以她那天忍不住質問他,跟他吵,跟他鬧,而他到底是有些不耐煩了,口氣厭倦地回答她說:

“靚靚,我以為我們都已經是成年人了!”

所以呢?所以啊,成年人之間的感情是要你情我願、願買願賣、責任自負的——她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他從來沒有虧待過她,她住著他的房子,她吃著他的穿著他的用著他的,不僅如此,光是他平常隔三差五送給她的那些禮物,已經足夠支付她的身價了——她終於是明白了,她簡直就發了瘋,那一天他的這句話無疑就像是一記響亮的耳光、毫不留情地重重括在了她的臉頰上。

李俊榮說完這句話,她坐在他對面上的沙發上呆了好半天,突然間就瘋了似地跳了起來,瘋了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