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時候,跟著的助理大意,韶景常用的那個忘帶了。本來這是一個小事情,哪裡找不到一隻筆,實在不行讓助理回去拿也行。
結果韶景抬腳走人,理由就是,筆沒帶,下次。表情很認真,沒一點開玩笑的意思,只是那個理由實在太沒有說服力。
星藝的高層估計那回就想吐血,沒想到這回更人品,直接無任何說法的加上這種簽約附加條件,而且是強迫中獎的方式。就在駱季凡來之前,他也試著跟韶景構透過,他也有點想知道,韶景加上這一條,是打算要脅還是真的不打算賣版權了。
韶景回答的很乾脆,但心情卻顯得很煩燥:“不賣。”
駱季凡是聽出來了,韶景真沒打算賣,就是星藝答應這個條件,他對於賣版權的興趣也不大了。雖然不敢肯定會不會再搞出來人品條件,但是很肯定星藝不答應現下這個條件,合同鐵定是籤不成。
以駱季凡凡事認真的性格,他對於韶景這回辦的事真是沒什麼好感。答應了就是答應了,人家公司拍戲,自然有自己的打算,什麼人當主角更是從N早以前就開始選的。要是韶景一開始提出這樣的理由,估計星藝會直接再選劇本。
現在倒好,花了半年時間炒作,這樣折騰那樣折騰,都要開機了,韶景又提這麼人品的條件。星藝高層們別說吐血,估計殺人的心都有了。
雖然是坐車來的,但雨實在太大,傘完全不頂用。只是上下車這會功夫,駱季凡的衣服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