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困擾,你就只能摸摸鼻子走路。”
“呃?想想也不行嗎?”她小聲說著,只是作作少女夢,又不是奢望飛上枝頭做鳳凰。
“不行!這是留下來的第一條件。”其實談飛並沒有明文規定,但身為經紀人的方震習慣先幫他擋下一些花蟲,減少異性及書迷對他的騷擾。
“喔。”丁若綺很不情願的點頭,那她改迷別的偶像好了,不要再對談飛幻想,反正她也只是一時被他的外表迷惑罷了。
“第二,不準對任何人透露談飛的住處。”這一條才是最重要的。
“誰都不行嗎?”
“絕對不行!談飛曾因不小心住處曝光,造成大批書迷圍堵,因此搬了兩次家,所以如果違反這項規定,要罰款一百萬。”方震故意把話說重,他看出這個女孩心思單純,為了避免她不小心洩露訊息,他必須提早預防。
“一百萬”她哪有那麼多錢,就算把自己賣了也不值那些錢。丁若綺被鉅額賠款嚇到,心想是不是乾脆辭職走人算了。
“只要不刻意宣揚,就沒什麼好擔心的。”
“那……如果我沒說,卻不小心被人知道怎麼辦?”一百萬的數字讓她頭暈目眩。
“只要不是你說出口,就不算你的責任。”
“喔,好。”她死也不會說出口,幸好她與朋友不談論作家,如果是明星她也許會不慎說溜嘴。
“還有嗎?”約法三章,應該還有一章吧!
“其他是小事情,以後再說。”
“喔。”她點點頭,初來臺北人生地不熟,她還是想先嚐試這份工作。
“你可以去忙你的事了。”見她還愣愣地端坐在沙發看著他,方震提醒道。
“喔。”丁若綺站起身,其實她一時也不知該做什麼。“對不起,請問你知道管家要做什麼嗎?”
正要撥打電話的方震抬頭看她一眼,“烹飪、打掃、整理日常帳目及信件。”
“整理日常帳目?”丁若綺愣了下,她不是商科畢業,不懂如何做帳。
“只是記錄生活瑣碎的支出,他的稿費版稅有會計師處理報稅。”
“喔。”那好像不會太難,她沒想太多,決定先打掃客廳。
她拿著吸塵器吸地毯,擦桌子椅子,然後她聽到方震非常專業的一一跟出版社談論邀稿問題,有些果斷回絕,有些委婉的討價還價,她不禁再度懷疑談飛是何方神聖,竟然還能拒絕出版社雜誌社的邀稿。
打掃了一個小時,已經十一點多了,雖然談飛不吃午飯,不過她可不能餓肚子,早上只吃了土司及咖啡,她希望中午能吃點別的。
“請問中午要吃火腿蛋炒飯嗎?”她詢問坐在沙發的方震。
“不,我要走了。”他還有一堆事情要處理。
“喔,那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