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即使不住在有聚靈陣的住處,乾巴巴吸收靈氣也不算太差了,能比得上一些中小門派。
再加上來來往往的修仙者極多,城費便宜,只要一枚靈石,物價十分合理。
各種常見的丹藥兵器法衣滿大街都在賣,走幾步路就是店鋪。城中心一帶的大店鋪固然都是一些老字號的店,在其他大修仙城都有分號,但是小一些的街上,全部都是有一技之長的修士私人自己開的。
鍾珍尋了一處價格還算馬馬虎虎的地方,屬於那種不願意長期逗留,卻也不是住幾天的散修居住所。
她一口氣繳納了三個月的靈石,打算先吸收些靈氣,讓丹田裡的妖丹再升點階。(未完待續。)
第三九三章 重操舊業
大修仙城的好處在於,大家都見識多廣。除了剛出門歷練的煉氣小修士,其他人都有一種高山崩於前而不動聲色的本事。長得再奇怪的人或者獸招搖過市,人家最多看一眼就不搭理了。
靈獸們自己跑出來活動,這種事情很常見。有些散修擺地攤,主人根本就不在,不知道逛到哪裡去了,直接由靈獸蹲在那裡看場子。
東西的價格都寫得清清楚楚,愛買不買。想買就付錢給靈獸就行了,只要數量不是太大,一些懂數字的靈獸基本能算清楚。
況且這也算是個噱頭,路過的人就算沒那麼強的好奇心,也會多看一眼。而且還有很多人會覺得,不講價的地方顯得清高,東西一般會比較好,反而特地去光顧這樣的地攤。
鍾珍也意會過來了,她手裡有不少撿來偷來的儲物袋,裡面丹藥法寶什麼都有,拿到大店鋪裡賣,人家都當破銅爛鐵似的收購,挑挑揀揀的一臉嫌棄,就好似施捨乞丐似的。
而且那些收貨的人覺得她是個靈獸,故意混淆視聽,極其黑心肝的將下品靈器說成法器。
百般無奈之下,鍾珍只好決定去擺地攤,重操當年在暗墓門的舊業。
每天花一枚靈石,就可以在城北的坊市擺個地攤,一丈來寬的地盤,可以搭個棚子擺桌子椅子。長期擺攤貨物充足的人會多花一枚靈石,多買一個連在一起的攤位。更加吸引人注意。
當然少不了掛著大條幅的攤位吸引眼球的。
有個人掛的條幅是:為救恩師拋售全部家當。
還有人掛著:店鋪關張遷居,存貨一律七折。
如果每天付靈石,一枚靈石只能擺一天。而且位置還不太好,都在幾角旮旯的角落裡,根本就沒有人關顧。鍾珍一口氣付五個靈石,可以擺上七天,地方會稍微好一些,不至於一天都沒有幾個人路過。
那些固定的擺攤散修,都是一年一年的付錢。位置處於最熱鬧的中心地帶,而且擺攤費用只有散戶的一半。
這些人大部分都是些進階無望的老頭子們,平時都是收購一些便宜的東西。每天都在“清倉銷售”,條幅已經用得很舊了,一看就是幾年甚至十年都不換的。
此地徹底不讓攤主隨便吆喝。上千個攤子,人人都大喊大叫的叫賣。那不吵成一鍋粥了。如果有不懂規矩的新散修喊叫。都會被其他攤販瞪上幾眼,然後立刻出言阻止人家。
不弄點噱頭,乾巴巴地坐在這裡,只會淹沒在烏泱烏泱的擺攤大軍裡,鍾珍也學著人家弄了不少惡俗的裝扮。
她在翅膀上掛著無數的五顏六色的絲帶,擺成個漂亮的扇形,整個翅膀從背後張開,就差少少一點就伸到隔壁攤子了。
本來還想將頭髮梳理一下。弄個搶眼的髮型,可是頭髮又長又多。堆到腦袋上沉甸甸的,好似一大坨黑牛糞,怎麼梳都醜得要死。如果拿劍給削掉一半,隔天就長出來了,她簡直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將之披散。
好在頭髮非常結實,偶爾還能當個拂塵抽人,不然真是件很苦悶的事情。
不過即便如此,她還是在頭頂披了一條紅豔豔的長頭巾,一直披到地上。想起李懷虛為小鬼常的媒婆之歌,鍾珍特地用多餘的紅布做了一朵腦袋大的絹花,別在頭頂上。
這種自汙的方式,在修仙界的女修們當中極其少見。大家要麼弄得清純飄渺,要麼就是往美豔那個方向發展。
這麼噁心的打扮,很引人注目,因此鍾珍的生意不錯。
攤子上亂七八糟的法器不少,還有一些下品靈器。上品靈器卻沒必要賣了,全部留著自用。
關顧的修士不少,還有人問她是不是假靈獸,翅膀壓根就是裝上去的。
鍾珍一律報以憨厚的笑容。
不管人家問什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