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人頭稅的收入,在整個漢室至今五六十年的歷史中,在多數時候,是超過了田稅,甚至是國家最主要的經濟來源。
漢室天子也藉此政策,完成了其君權凌駕於一切之上的鋪墊。
道理很簡單。
自周以來,稅賦分開。
稅是國家開支,用來養官吏,以及應付平時開支。
而賦則是天下百姓和官民,供養天子,為其營造宮室、陵寢以及編組軍隊,抵禦外侮的。
當皇帝的小金庫裡的錢比國庫裡的錢多的時候。
丞相、百官,自然都要給皇帝跪下唱征服。
因此,漢室對戶籍的管理,實際上比土地嚴苛。
至少土地允許買賣。
而戶籍,卻禁止隨意脫籍。
依照漢律規定:諸脫戶籍,家長徒。
家族裡有一個人脫籍逃亡,戶口本上的戶主就要被叛徒刑。
太宗皇帝時,車騎將軍郅候薄昭也曾經寫信給淮南厲王劉長說:亡之諸侯,遊宦士人,及舍匿者,論皆有法。
而事實也是如此。
太宗皇帝十四年,河內郡守坐‘知亡人脫亡名數,以為保,免’。
一位相當於********的巨頭,因為企圖亡匿一個脫籍者,被摘掉了烏紗帽。
但在目前,漢室的情況,卻並非是逃亡百姓過多,以至於朝廷不得不收緊律法,嚴苛打擊逃亡士民。
目前,漢室國家總體上輕徭薄賦。
皇帝慷慨大方,揮揮手,就是田稅三十稅一,賦稅永不加賦。
在實際上,普通自耕農和小地主甚至佃戶,並不需要逃亡和隱匿。
因為,假如他們逃亡和隱匿在那些豪強地主名下,在實際上,他們要遭受更嚴重的剝削。
就像齊魯地主那樣,地主豪強不把自己的奴婢的最後一滴血榨乾是不會罷休的。
更何況,著籍對普通百姓的好處,遠遠大於壞處。
首先,就是可以合法的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
依照漢律規定,被登記在冊的土地和家宅以及個人財產,受到國家保護。
土地買賣需要由官府作保,並登記在冊。
沒有人敢隨意侵害和傷害他們的合法權益。
記載在石渠閣檔案裡的那一個個各種坐‘傷人’‘侵人民田’‘不償人責’‘役使過律’而被一擼到底的列侯,足以驚醒大多數貴族。
至於地方上的豪強要是敢隨意橫行不法,那麼,地方郡守一定很樂意在給自己增添一筆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