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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悠,不會前往沼澤深處,那些被吞沒的玩家都是迷途走到沼澤深處結果才會那麼倒黴的。

哥布林的分佈範圍在沼澤的東北部到沼澤地東南部近二十公里的大片範圍內,哥布林實際上是玩家對他們的稱呼。原住民則更喜歡叫他們沼澤魔怪,當然並不是他們身上帶著惡魔的血統,而是他們的行為和惡魔差不多。被玩家成為哥布林的沼澤魔怪會搶劫一切對他們有用的物資,並且殺到所有看到的人類和其他生物,還會吃掉所有能吃的東西。另外要說明的是哥布林和地精也是不同的,玩家可以叫他們哥布林但是不能叫地精,不然不光是地精會找你麻煩,大地神殿也會。

地精被稱為最有智慧的類人生物,他們裡面可是出現了不少大學者和大法師,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地精是唯一被認為有大地母神血脈的物種之一,每一個地精天生就受到大地母親的青睞。並且比同樣擁有大地母神血脈的矮人更加受寵愛一點,連矮人也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因此如果把沼澤魔怪叫做哥布林的話原住民還能接受,比較相對於哥布林來說沼澤魔怪更加難聽一點也不好記憶。但是要是說他們是地精估計那些大地神殿的騎士會找你麻煩。

整個沼澤的東北部被大群的玩家佔據著,當然相對於草原上的玩家這裡已經算少了。草原上的齙牙兔如果不是系統經常調整重新整理規律以及不時的弄一些狼群跑到草原上閒逛,估計那些喜歡掀女孩子裙子的齙牙兔會被玩家殺絕種了。當然如果被殺絕種了最開心不會是玩家,而是受齙牙兔災害頭疼不已的城主閣下和大批盯著草原土地的貴族們。當然系統絕對不會讓這種情況出現,因此哪怕玩家殺的再多系統都必須要維持住生態平衡,而城主也會盡量讓玩家少去騷擾那些苟延殘喘的齙牙兔。

陳凱他們在一處哥布林的小部落外面停下了腳步,這裡顯然剛剛被玩家光顧過,不過玩家和哥布林的勝負指數估計差不了多少。因為在角落裡躺著一個被回收了裝備的玩家屍體,在陳凱他們到這裡以後才慢慢的變成米粒一樣的白色光點消散在空氣中。同樣那些哥布林的屍體也是如此的消散著,不過能偶這樣消散的都是體型較大並且非常強悍的那種。只有體內含有一定的能量才能如此的消散,按照原住民的說法就是靈魂迴歸大地的一種表現。至於體型瘦弱的,或者身體裡沒有能量殘留的則依然會倒在那裡,直到慢慢的腐爛掉。當然腐爛的可能性很低,最大的可能是被其他哥布林吃掉陳凱知道那些哥布林可不會介意吃自己的同類,對於它們來說只要有肉啃就行了。

陳凱他們一路走來就看到不少哥布林營地的大鍋子煮著他們自己同類的肉,一些腦袋還浮在滾開的水面上。一些哥布林屍體則被串起來架在火上烤著,哪怕陳凱他們已經見慣了這種場面也會感到頭皮發麻。心想難怪會被叫做沼澤魔怪,這行為和在諾斯山口前面生吃人肉的惡魔基本沒多少區別。這種場面看多了也就讓陳凱他們對於消滅哥布林沒有多大的罪惡感了,現在對於他們來說能夠多消滅一些這樣的生物才是最好的。至於為什麼,因為哥布林的營地周圍長滿了各種的瓜果和食物,甚至還有一些陳凱都沒有見過的沼澤水果,但是哥布林一個都不吃,只吃肉還吃自己的同類,這樣的生物不殺簡直就對不起自己。

不過貌似在沼澤入口處的哥布林營地都被人清理了,而且來回穿梭的玩家隊伍告訴陳凱他們想要找到怪打還得往裡面走。一直走了大約半個小時,陳凱他們才發現了第一個哥布林營地,而大部分的玩家隊伍則已經被陳凱他們遠遠的甩在了後面。

在看到哥布林以後陳凱總算明白為什麼大地神殿的騎士會對把哥布林叫做地精的事那麼憤怒了,因為兩者長相相差太多了。如果說死掉的哥布林還算能夠讓人看得過去的話,那麼在跑著的哥布林就實在是太醜了。陳凱沒有看過地精長什麼樣,因為大部分地精都生活在中部地區的國家裡,他們喜歡居住在環境優美的地方,這點和精靈很相似。他們長得也很像精靈,只不過比精靈矮小多了,只比侏儒高了一點點。最重要的區別就是他們只有四個手指,但是手指靈活度很高,可以轉動180度。

至於沼澤魔怪,也就是哥布林,它們的長相和食人怪很相似。紫黑色的面板外加長著尖利牙齒的大嘴,四肢上長著泛著黑色光澤的爪子,陳凱知道要是被抓一下肯定會不好受。

當陳凱他們穿過一片沼澤地時,就有幾十只哥布林從水草裡竄出來,舉著木棒和石塊來歡迎他們。當然不是請他們去吃飯,而且把他們當做晚飯。幾乎和食人怪一樣的,哥布林看到陳凱他們以後就開始分泌大量的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