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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的家鄉,也成了我的家鄉,雖然我不是很愛它,可家鄉畢竟是家鄉,感情還是有的,至少我的父母在這裡。

我家是一幢像火柴盒堆砌的四層小樓,五年前建的。母親坐在門外,不時向路口張望。我坐的“三馬”車一到,她站起迎來,身體還是那麼健碩。

“豔豔呢?不是說帶她媽媽也來嗎?”母親奇怪我一個人。我說:“有了媳婦忘了兒,她們明天到。”母親邊幫我提行禮邊說:“害得你爸一早起來做菜,知道就你一人,也不用那麼緊張。”

父親仍在廚房裡忙碌。我說:“老爺子還敢做菜,這次沒把味精當鹽放吧?”他轉頭看我一眼說:“早一軒要是沒人,我給你做廚師,一個月一千塊。”我大笑,抓起一塊油炸排骨放入口中,母親在背上打了一掌,“洗澡去,討老婆了,還不講衛生。”

家裡有母親給我和豔豔佈置的新房,我們的婚紗照掛在床頭上,牆上貼有好幾個雙喜字。母親因為我們不辦婚禮,大大生氣了一陣,她是想我的房間像辦過婚禮的洞房一樣。

洗完澡,樓下有外人的聲音,誰訊息這麼靈通?在鎮上,一起讀書和我玩得好的除了向東,還有個叫陸小兵,聽說當鎮長了。

“大鎮長,來我家體察民情呀?”果然是陸小兵。他說:“我來混飯吃的,老婆孩子都帶來了。”她老婆也和我打招呼,對他女兒說:“快叫大伯。”

陸小兵在我們三個中最小,結婚卻最早,女兒七八歲了。母親摸她女兒的頭說:“人家小兵的孩子這麼大了,你呢?自己還像個孩子。”我不禁想起兒子的照片,是否給她看呢?

捐款危機(3)

“阿革現在可不得了。”飯桌上,陸小兵和母親吹牛,“縣裡的領導都想討好他,剛才縣長秘書打電話給我說,縣長請他吃飯、住賓館,他不賞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