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讓母親住,自己則獨居屋後一間簡陋的小房用作書房兼臥室。他那時已經四十多歲,但還是像小時候一樣,外出上班,必先去母親處說聲:“阿孃,我出去哉!”回家時必對母親說聲:“阿孃,我回來哉!”每當晚餐以後,他總伴著母親聊一會天,然後才回到書房工作。他每日領到薪水,照例要給母親買她愛吃的糕點,讓老母挑選後,才將剩下的一小部分留下自用。除了交出一個月的家用,還給母親一月26元零花錢。此類事情不勝列舉,在魯迅生活中已成為一種做兒子的規矩。
魯迅的母親有一個愛好,就是非常熱衷於看舊小說,她不時要魯迅提供。魯迅或自購或託人代買,將一本本小說如鴛鴦蝴蝶派作品,張恨水的章回小說,源源不斷地送給母親,即使他後來去了上海,仍不斷地給母親寄書。除了書籍,還寄羊皮袍料、金華火腿等衣物食品,每月的家書也從未間斷。
有一次,他母親為修紹興祖墳之事寫信給魯迅,信中說這筆錢應該由三個兄弟共同承擔。魯迅立即回信給母親說,這筆費用他早已匯到了紹興,要母親不必再向二弟周作人提起,“免得因為一點小事,或至於淘氣也”。魯迅情願自己節省,也不願母親生氣。他母親看到此信後,十分感動,對人說:“他處處想得周到,處處體諒我這老人。”
在魯迅很小的時候,他父親就病故了,家道中衰,幾十年來他把供養母親和整個家庭生活的重擔壓在自己肩上。他常常對人說:“我娘受過苦,自己應當擔負起做兒子的責任。”另一方面,他母親也對人說魯迅很孝順:“他最能體諒我的難處,特別是進當鋪典當東西,要遭到多少勢利人的白眼,甚至奚落。可他為了減少我的憂愁和痛苦,從來不在我面前吐露他難堪的遭遇,從來不道半句怨言。”
偉大的文化戰士魯迅,他一生對母親孝敬有加,體現了他偉大的人格和崇高的品德,為後世的人們尊敬孝順父母豎起了一個榜樣。
電子書 分享網站
違孝道會受罰—五刑章第十一(1)
經文釋譯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①, 非聖人者無法②,非孝者無親③。此大亂之道④也。”
【註釋】
①要君者無上:君主是臣下所稟命而恭敬以從之者也。如若敢要挾之,是無上也。
②非聖人者無法:聖人制作禮樂,傳之萬世而大家共同遵守,如若敢毀之,是無法也。非,非議,誹謗。
③非孝者無親:為人子者,當行孝道以事二親,天理人倫之極則也,如若敢不這樣做,是沒有親人的。
④道:根源。
【譯文】
孔子說:“國家用制定的法規刑條來制裁人類的罪行,使人向善去惡。五刑的條文,大概有三千條之多,如若詳細研究,罪之大者,沒有大過不孝的。用刑罰糾正不孝的人,自然民皆畏威,走上孝行的正道。如果一個部下,找到長官的弱點,威脅逼迫,達到他所希望的目的,那便是目中無長官;如果對於立法垂世的聖人,譏笑鄙視,那便是無法無天;如果對於立身行道的孝行,譏笑鄙視,那就是無父無母。像這樣要挾長官,無法無天、無父無母的行為,不就是和禽獸一樣。以禽獸之行,橫行於天下,天下還能不大亂嗎?所以,這便是造成大亂的道了。”
解讀運用
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
【經言札記】
為人子女的,都應該向良知良能、敬愛父母的孝行方面努力,切忌不知悔改,走到最荊棘叢生的歧途中去。聖人愛人之深,而警告之切,由此可見。
【故事演繹】
孫元覺和他的父親及祖父
春秋時有個叫孫元覺的人,他是陳留(今河南開封東南)人,從小就很懂得孝道,他在15歲的時候做了一件事情,贏得了當地人的稱讚,當地人都誇他又孝順又聰明。
元覺的父親很不孝順,元覺的祖父年紀大了,常常生病,身體又瘦又弱。他的父親漸生嫌惡之心,想要把祖父裝在盛土的筐子裡,用車子載著丟棄到深山裡去,讓他自生自滅。
元覺流著眼淚苦苦勸阻父親不能這樣做。
父親說:“你爺爺雖然看上去和一般人無異,但是已經年老昏亂,心智糊塗了。老而不死,會化成狐狸精的。”
父親終究不聽兒子的勸告,有一天,把祖父揹著到深山裡去了。元覺哭哭啼啼,跟著祖父到了深山,又一次苦苦哀求父親,但父親卻不肯聽他的。元覺於是仰天大哭,哭了一會兒,帶著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