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佩服他,這工作我幹不了。我要是有這臉皮,咱倆能不好到現在?剛分手那會兒,我那麼想你還能死等你電話。可是你沒打。你在幹嗎?你不難過嗎?那對你而言就不叫失戀嗎?過了兩個星期是我先打電話給你的。你他媽什麼意思啊?換什麼號啊?
“關於《TATA》,我跟幾個出版社談過了,反正你書雖不暢銷,小錢還能賺點,他們也願意做。”
“您彆著急,我還沒寫呢。”
“這兩天我就想你,你不能永遠三五萬的量,要是最後文學史再沒你位置,兩空。”
咱倆好過嗎?老想我幹嗎?我們都不愛喝酒,都有文學追求,他說話東北口音,筆錄下來卻全是普通話。
“改成《他她》怎麼樣?他和她。”
他哪來的一臉獰笑?那還不如叫《男女》或是《知心愛人》呢。我不舒服,我寫什麼他老打聽,不忍看他心急就透*給他,再就總惦記動點什麼,比如寫《為他準備的謀殺》時,他就想改名。我說寫《男人裝》的事,英文名是,《For Him Magazine》,這個是《For Him Murder》,都是《FHM》,挺合適的。他就建議乾脆叫《男人裝》,最好被雜誌打官司,或者叫《男人裝編輯部的故事》。出版人同學早年編過地攤雜誌。
“再給我講講《他她》吧?”他肯定愛死這個了。
“《塔塔》。”
“具體寫什麼?”
“就是給你前女友寫信,講講一茬又一茬,講講我為什麼有戀愛荒,為什麼我就碰不上一勞永逸的愛情。”
“我最喜歡自傳體的小說了。”
“得虛構一部分,我沒那麼多女友。”
媽的,他又獰笑了。
“給塔塔寫信,是因為我們倆皂粉了,也不可能合,我不需欺騙她,討好她,所以能很真誠地放開了講;她還不看書,要是能讓她看進去,估計挺多人能看;再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