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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部分

市價超過一百萬。”

錦曦眼睛一亮,抬眸看著他:“難怪……”

韓沉也看著她,點了點頭。

女人的臉蛋上還有幾筆黑,卻顯得面板更加白膩晶瑩。清澈的眼睛盯著他,大概是因為興奮,那裡頭波光流轉。

明明還在討論案情,韓沉卻跟鬼使神差般的低頭,在她唇上輕輕一啄。

然後緩緩移開,看著她有些沒反應過來的表情,他笑了。

“講完了。”他低聲問,“我媳婦兒是怎麼推理出來的?”

錦曦發現他還真是“媳婦兒”、“媳婦兒”叫上癮了,這麼大個男人,也有幼稚的時候啊。斜他一眼,拿下他搭在她肩頭的手,起身走到了白板前,拿起了筆。

又轉頭看著他,倒是得意地笑了:“那我就給你講講吧。”

韓沉也笑了,修長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啊敲。

錦曦斂了笑,提筆在白板上寫了第一個詞:情緒。

“這是迄今為止最大的悖論。”她說,“如果兇手是司徒熠,審訊已經證實,他是個非常衝動易怒的人,情緒波動很大。既然四個月前,被警方請回警局一趟,都能導致他改變作案模式、公開挑釁警察;那麼這次我們把他當成嫌疑人盤問了一天一夜,必然會造成他情緒更大的起伏,他會變得非常憤怒、怨恨、扭曲和激動。

在這種情況下,他對受害者的虐待手段,理應變得更殘忍、更花樣百出,屍體驗出的傷勢應該更重。

可是卻沒有。小姚剛才說,屍體的傷勢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標準化作業出來的。這說明什麼?犯罪手法的穩定,代表情緒的穩定。兇手昨晚非常冷靜——這跟司徒熠的情緒和性格是不符的。”

“嗯,有點道理。”韓沉說。

錦曦:“豈止是有點道理?”

韓沉微微一笑:“繼續。”

錦曦又將之前找出的一些悖論點圈出來:“怕麻煩”、“省事”、“批次化”、“不夠私人化的紀念品”……轉身望著韓沉:“情緒的問題,再加上這幾點悖論,分明指向了另一個人的人格。而一宗連環案件裡,出現了兩個人格,有三種可能性。”

韓沉挑眉看著她。

“一、兇手是兩個人。”她微笑道,“但這個案子裡,這種情況不存在。

因為如果是合夥作案,即使兩個罪犯有主次之別,他們的性格特徵和標記行為,也會同時出現在主要犯罪過程中,譬如一個愛鞭打,一個愛剝皮;或者一個負責虐殺環節,一個負責綁架受害者以及處理屍體。

可這個案子,整個作案過程呈現標準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徵,像是完整的一個人,唯獨在一些細節上,卻遺漏了、矛盾了。這不是很奇怪嗎?

同樣,也不是雙重人格。因為如果是司徒熠的雙重人格交替出現,跟合夥作案的效果應該是一樣的。

那就只剩下第三種可能:其中一個人格是假的,是兇手偽裝出來的、想要誤導我們。另一個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剛才說的——細節,才是真相。”

兩人靜靜凝視著彼此,韓沉不發一言,只用那雙雋黑的眼緊盯著她。她則把身子往白板上一靠,跟他一樣抄手站著,眼睛裡閃過極其明亮的光:“之前我就一直覺得,這案子太順了。套用薄靳言教授的一句話:這個案子‘標準得像教科書一樣’。犯罪現場留下的每一條行為證據:開著好車誘拐受害者;長時間虐殺;護士服情結;紅酒與牛排;四個月前與警察的衝突……都能幫助我們勾勒出一幅標準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的畫像,並且每一條都清晰指向司徒熠。

綜上所述,雖然得出的結論十分匪夷所思,卻是目前唯一合理的解釋——

這不是典型的有組織能力畫像案件,這是一次模仿畫像殺人案件。兇手,學習和模仿教科書上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點,然後繪製出司徒熠的畫像,進行殺人,從而嫁禍給司徒熠。

而能夠做到這一切的人,只有邵綸。”

她的聲音頓挫有力,見韓沉依舊沉默不語,她便站直了,像是習慣性地,手裡拈著根筆,在講臺上來回走動起來,邊走邊說:“第一、他有動機;第二、他了解司徒熠的真面目;

第三、他和女友都是優秀理科畢業生,具備這個學習能力;第四、剛才你說的,他潛伏在會所,就能瞭解司徒熠的喜好,譬如喜歡護士服、喜歡喝紅酒,我想他肯定跟蹤過司徒熠不少次;第五,他還賣掉了房子,這就解釋了他為什麼能誘拐和吸引那些白領。雖然不是風度翩翩的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