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那混蛋!李家明為什麼送自己‘白沙王’,送那混蛋‘芙蓉王’?
在張建軍看來,肯定是高斌那狗x的洩了自己的底,告訴了那伢子自己只給他五百塊!
在高斌想來,肯定張建軍那狗雜種會嘴裡噴糞,說自己不講人情,死要錢活要錢!
但兩人的另一個看法是一致的,李家明那伢子心機夠深。曉得自己(高斌)擺了他一道(想搞他的錢),他居然還能笑得出來,還禮數週全地送禮,不給任何人說閒話的機會!
等到上完晚自習,李家明回到家裡,還沒來得及給妹妹們檢查作業,就被臉色不好的二嬸叫了下去,剛走完扶梯就讓她揪住了耳朵。
“輕點輕點,痛”。
“你還曉得痛?你這隻蠢牯,那是兩千塊錢,不是兩塊錢!我被你氣死了,謝人也不是這麼謝的。把錢交出來,以後你手裡只能放一百塊錢!”
“哦”
“家明,過來!”
被揪著耳朵的李家明看了看坐在桌邊的二伯、傳勐伯,兩人臉上陰沉沉的,連忙小聲解釋道:“傳勐伯、二伯、嬸嬸,你們聽我解釋,我沒亂花錢。”
剛從衛生間出來的大伯,一跛一瘸地坐到桌子邊,小聲道:“傳民、詩梅,家明做得對,你們莫冤枉了他。”
“傳健,什麼意思?”
靠著能說會道,幫兄弟們將生意做得紅紅火火,儼然已經成了店裡二號人物的李傳健接過堂哥遞過來的‘白沙煙’,就著他的打火機點著,氣定神閒道:“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家明扭折和生的指頭、打他三磚頭,那都是替我們李家人爭面子的事。”
城裡人喜歡孩子彬彬有禮,山裡男人可巴不得自己孩子強悍,只要不是那種不講道理的蠻橫無理就行。以前一向看李傳健不順眼的李傳勐,耐著性子道:“傳健,我們不是說這事,我們是說他亂花錢。兩千塊錢啊,要換成上半年,我都想抽他幾巴掌!”
李傳健的性子是李家明所有叔伯裡最耐煩的,也是心思最細膩、心眼最多的。如今他把那些心計對外,自然就沒了任何顧慮,等心機深沉的李傳健沒了顧慮,對外就會智計百出甚至是不擇手段,很好地彌補了李傳勐他們的不足,重新被兄弟們接納。
“大哥,我說的就是這事。家明夠狠了,街上的人以後都不敢欺負他,現在得軟一下。家明這是告訴大家,他不但夠狠、而且夠義氣、大方。
這樣一來,以後即使我們都在外頭做生意,家裡有什麼事,大家都會樂意幫忙的。要我說,家明這兩千塊錢花得值!”
啊?這裡面還有這個說法?
“是哦”
黑著臉的二嬸終於鬆開了手,想起今天下午街坊們,都對自己笑臉相迎,不象昨天晚上跟今天上午那樣敬而遠之。
“嗯,是這道理,還是你們讀書人腦子活”。
如今成了幾家之主的傳勐伯點了點頭,沉聲道:“家明,下次莫這麼衝動,曉得了不?”
“曉得”,李家明老老實實地站在那,老老實實地回答。
“那行,好好讀書,管好弟弟妹妹,我們回同古了”。
“傳勐伯,這麼晚了,天又這麼冷,你們還走?”
今天在家裡幹了整整一天體力活的李傳勐,笑著揉了揉侄子的腦袋瓜子,不在乎道:“這算什麼?以前跟傳民幫鄉上擔鹽,從同古擔到崇鄉,走夜路走得多呢!嘿嘿,回來一趟也好,正好把屋裡的田犁完,省得回來過年還要去做事。
傳宗,走了!”
“哎,來了!”
正在樓上跟女兒親熱的李傳宗馬上下樓,在客廳裡用手指點了點被他狠抽了一頓的兒子,提醒毛砣以後得跟著侄子寸步不離,這才跟著兄長們出門。(未完待續。。)
第三十一章 做人要恩怨分明(下)
丟盡了臉陳和生當眾收到兩位校長出面送來的、價值數倍於醫藥費的兩袋水果、營養品後,雖然有了個臺階下,可也覺得沒臉見人,當天就退租去了王叢樹那租店面。
這個無所謂,空出的店面只閒半天,就讓賣鞋子的餘老闆以三百的月租租下,兩間店面打通併成一間。要說餘老闆也算是有眼光、有魄力的,按照他在大城市裡看到的,將兩間店面裝修那種開放式鞋店,幾乎是瞬間就與同行拉開檔次,成為崇鄉人去買鞋的首選之地。
不過,李家明不關心餘老闆的生意,他更關心街上人的反應。那近兩千塊錢花下去,就要看到效果,扔水裡也能聽個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