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買花的老郭回來重新求完婚,老楊的飯局變成了酒席,熱鬧非凡。
可惜的是,老老楊來探親時留下的‘四特老窖’不多,沒過足酒癮的喬橋遺憾道:“芬華,洛杉磯有這酒賣?”
“想得美,這是我爸給老郭帶的,就剩下這一瓶半了。哎,家明不是有飛機嗎,下次多帶點過來,省得我爸大老遠地帶酒。”
她不提起這事,李家明還差點忘了,上次毛伢他們來時,給自己帶了幾箱玻璃瓶的‘四特酒’,全扔在馬布裡海灘的別墅裡。那酒可比這酒還好,足足放了十幾年,毛伢他們費了不少勁才蒐羅到的。
李家明正想著那幾箱好酒,從小被教育‘好東西要大家分享’、‘做人要大方’的婉婉一高興,兩條小胳膊舉了起來一環抱,提醒道:“哥哥,芬華姐姐訂親,你要送禮,要送這麼大的屋!”
童言無忌,如果在別的地方說這話,飯桌上肯定會尷尬,可在楊芬華這妖女這不會,她反而喜笑顏開道:“還是我們婉婉有良心,跟我講講,這麼大是多大?”
“最少要比大姐的屋大,哥哥比以前還更有錢,當然要買更大的屋送你?”
這孩子好,不虧自己以前教她讀書,好笑的楊芬華敲了敲婉婉的小腦袋瓜子,打趣道:“李家明,聽到沒,要送這麼大這麼大的屋!”
這就是句玩笑話,真送,李家明也不心疼,只要她接,他就願送。朋友有通財之義,這可是自己的老鄉兼老友,異國他鄉僅此一個。
“老楊,說話算數不?”
這玩笑不能開了,這傢伙喝得有七成醉,真要扔幢房子過來,自己連個臺階都找不到。有些怕李家明那種作派的老郭,連忙作個暫停的手勢,認輸道:“打住,我跟老楊是窮人,饒了我們吧”。
“是吧,我說你和老楊就是瞧不起人,知道什麼叫通財之義嗎?”
李家明的鄙夷,讓還不懂這些的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