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興哥,高麗的花比中原的好看多了,尤其是王宮的,我過段時間帶你去看看,趁現在還是春天的時候。”
“一言為定?”
“一言為定。”
金鐘大很巧妙的扯開這個話題,不是他不想談,而是他不敢談。這個男人在用生命愛護他,而自己不配亦不會。
憑這兩人的腳程,想要走到高麗,估計會半年時間,幸好身上還有些盤纏,張藝興準備買兩匹馬來代步,這樣最多三個月就到的了。
“兩位公子,我這兩匹可都是好馬啊,瞧瞧這顏色,比馬窖裡那些棒多了!”馬伕一個勁的誇著,是不是好馬,別人不知,張藝興孰能不知?
金鐘大倒是不怎麼會看,這做生意肯定不會給得好貨,挑來挑去就院子裡那兩匹最好,“賣家,我想要那匹紅毛的。”
賣家一看,臉都綠了。“使不得,使不得,那兩匹都是我拉貨的,賣了我們還拿什麼做生意?”
“老闆,就來那兩匹吧,你這些好馬,我們也非伯樂,自然識不出,還請見諒。”
老闆本來還想說些什麼的,金鐘大已經卸下兩匹馬的韁繩,準備躍躍欲試了。
“真是的,你兩個小子!”
張藝興把銀子塞在老闆手裡,牽過馬兒,縱身一躍,“辰兒,跟我一起看遍天下美景可好?”
“自然好。”金鐘大也翻身上馬背,這一黑一紅,相得映章。
小河請水綠柳蔭,伊人橋上歸嘆息,不言不語。塞下春來東風麗,少年何時才知意,無聲無息。
香樟樹下小河流,岸上兩名男子正安寢,一人倚靠旁邊大樹為床,另一人在河邊與魚兒嬉戲。
“鍾大,水涼,不要玩了。”
“那些魚也真是的,趕都趕不走,這是為什麼?”
“或許因為你長得好看吧。”張藝興笑著攬過他的腰,在他臉上親一口。
之前遊湖時也出現這種情況,只要金鐘大在,那些魚都會聚攏過來圍住他,這也算是一大景觀。
“興興哥,我們給馬兒取個名字怎麼樣?”
剛買來的馬兒正在不遠處低頭吃草,即使都是公性,依然覺得情意綿綿。
“好啊,你的意思是?”
金鐘大那匹馬是少見的殷紅色,難怪他喜歡,因為只有這顏色才適合他。
而張藝興那匹卻是純黑色,尾巴上一點點灰白色的毛,美觀不足,但卻是難得的好馬。就是賣家說的,要是用來拉貨,那真的大材小用了。
“赤……焰怎麼樣?”
“赤色火焰,紅衣緋緋。名字不錯。”張藝興簡單評論道。
金鐘大摸了摸赤焰,又摸了摸黑色的馬,“你的呢?”
“我不想取得太複雜,就用你的姓氏,加上他的顏色就夠了——黑金。”
“赤焰與黑金……”
張藝興摸摸金鐘大的頭,“以後我們就要養著他們了,要當成親兒子來對待。”
“好啊。”
馬兒啊馬兒,你在這裡,我在何方?
☆、第三卷 第三十一章
【烏衣年少,遺世微笑】
“興興哥,我們來比賽賽馬如何?”
“好啊,看誰先跑到前面的城裡,輸的人……輸的人就聽贏的使喚,一日為期。”
金鐘大吹吹口哨,“不許賴皮!”
紅色馬兒一舉當先,揚起灰塵四處,而另外一匹馬似乎沒有動意,馬背上的人吶,也僅僅是笑著眼看他揚塵而去。
大概五丈左右,張藝興才策馬奔騰追上前方,這馬術是中原必修,大頃更是馬背上得的天下,子民又怎麼差得太多?
“辰兒,你再不快點,我可就追上你了。”
“你是在小看我嗎?”金鐘大的御術比起從小訓練的張藝興,確實差了不少,“駕!”
“駕——”
臨近邊口時,還是金鐘大贏了,雖然不知道這是故意還是人家有意的。
“以後請叫我金大帥①。”
“是是是,金大帥,稍後請問我們在哪家店落腳?”周圍有兩處客棧,一家修的比較華麗,另一家略微簡陋。
金鐘大扶著下巴思考了一會兒,“右邊家吧。”正是比較簡陋那家。
對此,金大帥給出的回答是,出門不易,盤纏本就不多,還是節省著點好。
張藝興簡直是感動的一把鼻涕一把淚,這小子終於知道養家了,最重要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