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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部分

好了,不能打趣你大哥了。其實文蕙算的很對,我當初打算著,也是覺得連帶買人,建設,路費,衣食住行之類的,還有富餘資金,都要三百萬兩左右。這個對於我們家來說不難。首先,我們家在新光城的利益最多,雖然給皇家和陳家,公主,晉王,文蕙都分紅,可是我們畢竟自己做主,因此,自己得到的利潤還是多一些。皇上可是讓我們家自己治理新光城,並沒有像文蕙那樣在上海城派了個萬淑慧作為財務官監督。所以,上海城的分紅都是正常分給我們了。可是新光城的分紅,我們還是瞞下來一部分。還有,我們家在上海城這幾年的分紅我都還放著,還有我之前讓文蕙把我們在大楚的產業賣掉了大部分,這樣也得到了差不多一百多萬兩的銀子。還有我們家的各項生意,酒啊,酒樓啊,翠錦樓啊,香料工坊啊等等一年也能有一百多萬兩的結餘。我們府裡還要養著夷洲島的軍隊,還有府裡的護衛,我們家還有一項最大的支出,就是你大哥負責的對於夷洲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