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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算得靚女,但她的身材、她的心靈、她的氣質很不錯啊……但這僅僅是我的一廂情願,連我哥都這麼說估計別人眼裡也不是什麼好貨色,因此我更下大決心與女警察分手,後來我乾脆去移動公司把手機號碼改了。

第十六章 酒吧

談戀愛實在辛苦,如果不能情投意合,總之只有一方追另一方時:追的這方辛苦,被追的那方有點竊喜卻又無奈。倘若能兩廂情願,你情我願,一見鍾情就沒有這麼多心煩和歉意。不管怎樣,男女雙方如果不確定關係(甚至去登記的話),就不應該發生性關係;一旦Zuo愛後又分手,那麼對雙方的傷害都是巨大的。沒能和女警察結婚,我心裡的陰暗感到現在都很強烈,雖然並不全是我錯,但心裡一直都很不爽,覺得自己是壞人。

以後女警察也寄過信給我,但我不可能回信了。現在她過得很好,如果我當初不狠心,我跟她兩地分居對家庭對子女成長都有很不利的因素,連她的親戚都跟我說,我們兩個是不切實際的,她現在嫁了個稅務局的幹部生了個兒子,生活很美滿。我祝福她和她的家庭一生幸福,全家安康!!

跟女警察分手我很迷茫,難道生活帶給我們的是一個個十字路口,是一個個難以抉擇的單選題嗎??我厭倦了這種生活,尋求神的挽救,我有時去教堂裡觀禮,很想加入教會,但教師是不允許入會的,如果教師都要尋求神的安慰和寄託,那他教的學生怎麼辦??人生的目標到底是什麼??難道男人只是為了征服一個個女人嗎?????

週末我帶著一顆同樣受著傷害的心回到欽州,蘇明請我去酒吧散散心。蘇明那時也和高中生分手了,高中生考上了大學,在大學可能有很多靚仔追她,覺得蘇明應該是過去式了,所以就和蘇明拜拜,去追求更絢爛的生活了。我想想,現在不但有男“陳世美”,居然也有女“陳世美”!!!只不過社會還在譴責男“陳世美”,而對女“陳世美”卻採取表揚的態度,說她勇敢,說她獨立,說她有人格不妥協。

我們兩個都很失落,一個被別人甩,一個甩別人,為什麼心情如此相像??是不是人與人之間,就像物理學中相撞的物體,衝量相等;不管撞與被撞,所受到的傷害都是一樣的。我們心情都非常非常差,這時我們想起了李冰。李冰分配在了欽州五中,身份油然高漲了很多;而蘇明也透過他老爸的關係,調來了欽州三中;只有我這個壞蛋,受到上天懲罰,遠在他鄉,不上不下地在死拼。我縱容他叫李冰過來,繼續延續他和李冰的情意,而我經歷瞭如此之多的骯髒之戀,我根本無顏去面對心目中的初戀女神。但我只要不動李冰的歪腦子,我是能夠坦然面對我的女神的……

我和蘇明在酒吧大廳坐下來,等著李冰。一會兒李冰和我表妹劉雯文一起到來。我已經很久沒有看見過李冰了,她從遠處走來,我一直盯著她的眼睛看,我那悲哀的(覺得自己再也不能和李冰相配了)、我那愛意的眼神在酒吧暗黃的燈光中像九天瀑布一樣直洩在了李冰的臉盤上,但她不能察覺,因為燈光實在太暗了。我並沒有去觀察李冰穿什麼衣服,不像我看女警察那樣,只看她穿什麼衣服,或許真愛一個人是不在乎她穿什麼的,只要她能夠和我在一起,我確實就心滿意足了。

其實李冰不能算一個漂亮的女生,她與街上走的絕大多數女生沒什麼區別。或許她那偶爾憂鬱的眼神像北極光一樣,不知那一刻已經令我陶醉;又或許因為她是我最純潔的初戀,在我眼裡她比林黛玉更柔情、更懂得體貼人。她的臉略像瓜子臉,嘴角老是翹起,好像什麼也不在乎,卻使我每天都夢繞魂牽……我一輩子無限思念我的初戀———李冰。

李冰走進來並沒有感覺到我的濃濃愛意,後來她告訴我只是知道我用一種古怪的眼神看了她很久。所以那時我想用眼去電她的創意又失敗了。我心灰意冷,在酒吧的大廳點了一首歌唱——陳奕迅的《十年》,以紀念我那傷感的無結局的初戀,我記得歌詞大致是: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要一個人要先走。

懷抱既然不能停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人陌生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