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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6章 盧員外必須死,不只是簡單的命案

“兄長在自家府邸傷了人命,如今已被大名府衙給收監了!?”

蕭唐沒有料到自己剛抵達二龍山寶珠寺中,蕭家集那邊便已發來了飛鴿傳書,說及盧俊義撞破府邸內的都管李固與他娘子賈氏之間的姦情,暴怒之下壞了兩個護院的性命。李固那廝反而倒打一耙,與賈氏向大名府衙告發盧俊義不止殺傷兩條人命,更欲殺妻害人而告狀出首。集鎮中管事曉得此事之後,也知蕭唐與盧俊義多年的交情,又有同門之誼,是以立刻發付了書信傳向二龍山大寨。

登州沙門島,東平府獨龍崗祝家莊一夥,還有高唐州的高廉、殷天錫...如今盧俊義那邊到底還是因李固而身陷牢獄,倒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蕭唐眉頭緊皺,心想如今梁山晁蓋未死,自然也不會留下“誰為我報仇便為梁山之主”的臨終遺言,吳用顧忌蕭家集與青州兩山的聲勢,應該也不至再使計去賺冀魯一帶江湖中名聲極響的三絕玉麒麟盧俊義投奔梁山,反而使得宋江名正言順的坐得第一把交椅。此時卻依然由李固那小人作祟而使得盧俊義陷於縲紲,難道真是那玉麒麟命中的劫數,而在所難逃?

蕭唐還從書信中得知李固在大名府衙上下都使錢財打點,審理命案的張孔目,甚至還有自己昔日的恩官梁世傑為審數句,便差公人把盧俊義捆翻在地,不由分說地將其打得皮開肉綻、鮮血迸流,盧俊義期間忍辱吃痛的狀告李固吃裡扒外,私通主母而犯了通1奸之罪,可是終於還是打熬不過,昏暈過去三四次,隨後張孔目當下取了招狀,以死囚枷釘將盧俊義禁錮住了,押去大牢裡監禁,又遭了三十殺威棒的嚴刑拷打。

就算盧俊義犯下誤殺人命的罪狀,可是犯下通1奸罪的李固按大宋《宋刑統·雜律》“諸色犯奸”法例: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李固與賈氏分別也應被判徒一年半、徒兩年的就充軍流刑,可是如今那對姦夫淫1婦反倒霸佔了盧府的家業,用盧俊義的銀兩在府衙中打點,反而要買兇謀害盧俊義的性命......

蕭唐也自然曉得留守相公梁世傑,並非是個渾渾噩噩的庸人,他在大名府上馬管軍、下馬管民,在市井間的風評還算不錯,可是無論是按原著中府邸內寫反詩那等不入流的陷害,還是如今以命案審問盧俊義,梁世傑便更換了一個人似的,任由著手下孔目被李固收買,斷案判決便跟個豬頭昏官沒甚麼兩樣。

而且若是按照盧俊義原本會被栽贓的冤案,就連那張孔目都曾對梁世傑說及盧俊義雖有原告,卻無實跡,扶同詿誤、難問真犯。不過既然在梁山上住過段時日,不如判他脊杖四十、刺配三千里,而梁世傑卻立刻贊同道孔目見得極明,正與我的意思相合,並當即決定將盧俊義充軍發配到去了便是九死一生的沙門島去,甚至還動用董超、薛霸這兩個當年因害不得林沖,而被高太尉尋事刺配北京留守司開封府公人,梁中書卻是覺得“他們兩個能幹”,不止叫董超、薛霸二人在留守司勾當,又刻意差他們兩個去做監押盧俊義的防送公人......

蕭唐又回想起自己當年在大名府長街公然殺人報仇,而梁世傑對他的命案網開一面,也是因為了輕判了自己反而對他那個新官上任的留守相公好處更多。盧員外身為大名府豪紳大戶,雖然殺傷人命,可是按《宋刑統·鬥訟律》七殺之罪的法例“鬥毆者,元無殺心,因相鬥毆而殺人”、“凡鬥毆殺人者,此往彼來,兩相毆擊,本無害人之意”等條文都可以大做文章將刑罰減低,在如今時節法律的案件處理上,涉及到撞破姦情、或是為親族報讎等情況下裁決者往往歸綜合案件的細節、民間的評價、涉案人的背景進行斟酌裁量,可是無論是私通匪寇或者誤殺人命,梁世傑為甚麼不肯對盧俊義這個大名府上下聞名的玉麒麟網開一面,反而任由著李固買通上下將盧俊義往死裡整呢?

原因應該只有一個,梁世傑不滿足於盧俊義對他的人情孝敬,他想要的更多。

如果盧俊義的家產盡數落到了李固的手中,然而那個恩將仇報的小人與主母通1奸的惡行早已鬧得大名府上下滿城皆知(按水滸的軌跡中兩院押獄蔡福就曾當面指著李固笑罵說道:“你那瞞心昧己勾當,怕我不知!你又佔了他傢俬,謀了他老婆”......)如果盧俊義被害死了,梁世傑再尋個名目去辦李固這個有忘義背主罵名的奸賊自然也是易如反掌,屆時大名府城中百姓就算不知道盧俊義是否遭冤屈陷害,可是李固通1奸背主既然已成事實,或許尋常百姓還要贊梁世傑這個留守相公懲治惡賊辦得好,可是盧俊義的所有家產,到了最後終究會落到誰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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