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尚書吳伯仁、兵部尚書賀紅喜、刑部尚書李開。其餘官員就不一一羅列。
後宮方面,不搞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也不在民間選秀女,甚至宮中連宦官都沒有,一切從簡。僅有一個皇后即雲嬌,另封杜燕茹為長儀娘娘,算是東宮,僅此而已。
賢傑自稱逆天洪福聖武大皇帝,定都東荒城,設荒北、荒中、大溪、花港四大重鎮;又設龍臺、草坡、涼鎮、夢仙、龍巖、蝦王、陽城七小鎮;另設白沙、一葉、仙人、夢關、大魚五關及荒中、東荒兩座軍港。
賢傑登極後,有人上奏說,應按唐都規模營建都城和皇宮,賢傑不予批准。賢傑同時頒詔全國,不得大興土木建將帥府,不得三妻四妾,違者重罰不貸。
國母雲嬌又重新為全軍制定了三大紀律:一切行動聽從最高統帥指揮;一切繳獲要歸統帥部統一排程;不準拿老百姓的一草一木。
八項注意:訓斥士卒口氣忌嚴厲;做生意要公平;不準打罵士卒;不準調戲、侮辱女子;不準大興土木、營建私宅;不準貪汙士卒錢糧;不準欺上瞞下、損公肥私;不準將俘虜的錢物據為己有。
其實軍中已有十七禁五十四斬,相傳為我國古代的軍事家孫武所制定,歷朝歷代大都沿襲了這一軍紀。這軍紀不可謂不嚴厲,甚至是苛刻,然而卻也有點變態:稍微犯一點事就斬,那不把一支隊伍都斬完了?實際上,楊賢傑愛兵如子,對十七禁五十四斬的執行並不是很到位,更多的是實行打板子,以皮肉之苦代替斬刑。
附錄1:我國古代軍紀——十七禁五十四斬,現摘錄如下: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