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的簡訊,只是因為我想她了,每分每秒,我都在想她,很想她。
第5章 因為,我想她了
方欣把那獎狀給了我,看了我一眼,笑了說:“沈希,我怎麼發現你回家了一次,整個人都精神了?”
“精神個屁啊?我都熬了一天一夜沒睡覺了。”改不了的壞習慣,總是在別人面前說話,爆粗口。
目送走了方欣,拿起英文課本,跟著出了寢室。
英語講師姓王,聽她自我介紹的時候說,她是剛畢業的師範博士生。看她的年紀和宇也差不了多少,讓我沒由來的眼眶一紅。突然又很想宇,她一定也是如此,每天都看到那麼許多的學生,回憶著我們在教室裡鬥嘴,嬉笑時的場景。況且宇的個性,要較我更為細膩,也更為感性。如果我都能看到不相干的旁人,而聯想到她,那麼她定然已經是思念到心痛了。
拿出手機給宇發了條簡訊,說:“宇,我好想你。這個星期我回去吧?”
過了沒一會兒,宇回了訊息,說:“小樣兒,你又在上課的時候,偷偷發簡訊了,對不?認真聽課!希,我也想你……”
“那我過會兒去買票,然後就‘刷’的一聲出現在你面前。”
“別老想著回來,路上太奔波,也太辛苦了。而且還很浪費時間,大一的課程很緊,你還是多放些時間在學習上吧。”
我還想說些什麼的,那小王老師卻叫起來我,用英語問我:“What's your favorite english song?(最喜歡的英文歌曲是哪首?)”
我知道小王一定是看到我走神發簡訊,想要讓我提醒我下,好讓我回神。笑了笑,同樣用英語回答說,“My favorite english song is 《The Rose》。(我最喜歡的英語歌曲是《The Rose》)”。
“Why? Can you explain why choose this one?(為什麼喜歡呢?)”小王接著問道。
“Just like the lyric in this song。It let me feel which I can dream my dream, and if I try hard and hard more, maybe oneday my dream will e true。(僅僅喜歡歌詞中的意境,這首歌總讓感覺我可以擁有夢想,如果我上前一步,再努力一些,也許某天夢想便能成真。)”我笑了,因為當時離開宇時,落著淚,雙手顫抖字跡模糊的,在那張紙上也曾寫過這首歌。我曾幻想過有朝一日要將宇擁在懷中,輕聲在她耳邊唱著首歌。當離開時,絕望的以為再沒有未來,卻怎料和宇之間的一切,僅僅只是開始而已。
如果宇未曾愛上我,如果我未曾有勇氣回到她面前,如果我們都不願違背世俗,將這份愛繼續下去,那麼我們之間或許就真的結束了。但世界上偏偏沒有那麼多‘如果’,愛了就是愛了,我只需知道,我愛宇,宇愛我,那就夠了。
“why don't you sing 《The Rose》 for us?(可以在大家面前唱兩句嗎?)”小王問道。她應該是從我的回答聲中,聽出了我較一般人更好些的口語,所以對我的態度也緩和了很多,用極其愉快的口氣和我交談著。
“Sorry, I can't do that。 You know, the special song prepare for someone special。(呵,不行哦。希望你瞭解,特別的歌,我只會為特別的人所唱。)”刻意將回答的語速變快,帶著一絲甜蜜,向小王解釋道。我以為沒有幾個人能聽懂的,但我話一說完,就聽到後排有個男生,用叫嚷著說:“啊,完了,我沒希望了。原來沈希有男朋友了!”
聽到這話,大家都笑了起來,然後小王示意大家安靜,接著講課。過了一會兒,我倒是想通了我那麼快的語速,大家怎麼還能聽懂的。因為應試教育的緣故,大家都是些能聽懂,能看懂,能寫出英文的人,獨獨少了些會話能力。卻又苦笑了一下,男朋友?宇?好吧!男朋友!我卻也不解,這個班級還有第二個沈希嗎?喜歡我?為什麼啊?
等到下了課,隨著擁擠的學生人潮,出了門。找到了個沒人的安靜之處,打電話給了宇:“宇,我好想你啊!”
還能聽到電話那頭略帶嘈雜的,校園特有的歡鬧聲。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