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的老闆?”
男子哈哈大笑,“差不多可以這麼說。”
他的笑聲不知為何,竟使夢希放鬆了戒備。“你都這樣強迫推銷嗎?不管別人聽不聽live band?”
“嘿,不是每一個人我都這樣推銷,不過我對美女特別。”發現夢希微微抿起唇,他彈了彈菸蒂,又笑了,“別這麼快就認定我是輕浮,我只是在陳述事實,說美麗的人美麗沒有罪吧?”
“我該走了。”
“別走別走,你要真走了,『駭客樂團』真的要罷演了!”他不由分說的拉她進去,把她安置在原來的座位上,“坐好,別動喔!十分鐘後你若想走我絕不攔你,但是你一定要給我十分鐘!”
他到底想做什麼?哪有人這樣強迫客人的?而且說完話人就不見了,夢希搞不懂他葫蘆裡賣什麼藥。
一分鐘後,舞臺上燈光大亮,“駭客樂團”正式登場。
臺下所有人大聲歡呼,氣氛馬上熱烈了起來。夢希訝異的發現,剛剛向她搭訕的男子,正站在臺上接受英雄式的歡呼。
“耶!齊磊、齊磊、齊磊~~”
太意外了,他是“駭客”的主唱?!
夢希訝異地看著他,發現他不著痕跡地對她眨了下眼睛,然後喊,“Ready? Let's go!”
“駭客樂團”的演出讓夢希整整在臺下坐了一小時。
中場休息時,齊磊離開舞臺,向酒保要了兩杯酒,一杯給夢希,一杯給自己。
“還喜歡我們的表演嗎?”他滿頭熱汗,豪邁地用T恤下襬擦去。
“很棒,不管是你唱的歌或是吉他。”夢希由衷的說。
齊磊嘖嘖搖頭,“顯然還不夠棒,不然你應該跟所有人一樣對我露出『你是搖滾之神』的表情。”
夢希笑了,“可惜我不聽搖滾樂,否則我會知道你是不是『搖滾之神』。”
“抱歉,借看一下你的手。”他執起夢希的柔荑,然後懊惱地叫,“我就知道!你是學音樂的吧?彈琴的?你只聽貝多芬或蕭邦吧?我告訴你,你不要只聽那種死人骨頭,要聽搖滾!搖滾才是王道!”
齊磊花了一小時給她上搖滾史,他跟她談Carlos Santana、披頭四,傑佛遜飛船,還翻過吧枱拿出他珍藏的CD給她。
“喏,這些借你回去聽!這些CD超屌,比我的命還重要——”
比他的命還重要?夢希一聽,連忙婉拒。“不用了……”
“不行!這些超經典,你不聽就不算知道搖滾樂!”還不講理的硬塞給她。
“喂,阿磊,我們下半場還沒表演完,你到底還要聊到幾時?”鼓手擺臭臉來叫人。
“我正忙著給這美眉洗腦,要她從此中了搖滾的毒……”
“厚~~要把妹等唱完再把!走,先把歌唱完再說!”貝斯手拎住齊磊的後領,把他住臺上拖。
“那……我也該回去了。”夢希看了眼手機上的電子鐘,發現已經是凌晨時分,而且……天啊!還有好幾通唐劭倫的未接電話。
齊磊雖然死命掙扎還是不敵隊友的蠻力,被架走的同時還對夢希大喊,“美眉,聊了那麼久,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ㄟ?”
夢希遲疑了下,但還是告訴他,“夢希,杜夢希。”
“好,杜夢希,你明天再來,我們明天也在這裡演唱。要來喔!我等你~~”說完最後一個字,齊磊剛好被拉進後臺,門一關,聲音戛然而止。
被眾人崇拜的齊磊竟然做出那種舉動,讓不少人對夢希投以注目禮。夢希尷尬,拎了包包就走出吶喊。
站在酒吧門口,她打了通電話給司機老陳。
“喂?陳叔,抱歉吵醒你,我……我現在在忠孝東路三段的吶喊酒吧前面,你可不可以來接我?還有……你出來的時候,儘量不要讓爸爸或少爺知道……嗯,好,待會兒見!”
掛了電話,夢希掏出小鏡子整理自己的儀容。
放縱了一天,她剛燙好的頭髮亂了,出門前上的唇膏早就不知道掉了多久,但她眼睛有了生氣,不再死氣沉沉。
三十分鐘後,夢希看見自家的賓士轎車朝她駛近,夢希忙揮手。“陳叔,這邊!”
停下車,老陳馬上為夢希開啟後座車門。
“謝謝!”夢希一上車,輕快的表情不見了。
唐劭倫就坐在後座,他慢慢轉過那張連上帝看了也要為之讚歎的俊美容顏,一雙如剔透琉璃的琥珀色眼瞳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