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心了。”
大胖子說著,將肥大的手掌看似隨意的在毛哥肩頭一抹,便是喀拉的一陣骨頭碎裂之聲,毛哥的肩膀瞬間便塌下一大塊。
“啊!”毛哥痛苦得吼了出來,眼淚和鼻涕留的滿臉都是。
“你既然不能吃,那還不如被我吃掉,你雖然瘦點,但好歹也能啃上幾口吧。”大胖子端詳著毛哥,像打量著一頭肥豬,正尋找它身上那塊肉最好吃的眼神一樣。
“我能吃,我能吃!”毛哥連忙呼喊道。
“當真?”大胖子的眼裡竟然變的滿是興奮。
“當真,我真的很能吃,我最喜歡吃的就是蹄膀。”別說是蹄膀,就算是大便毛哥也絕對毫不猶豫的說自己喜歡吃,這總比被人吃掉的好,他絕對相信這個大胖子不是在和他說笑。
“好,你若是能吃,那便有了活著的資格,這些,就賞給你了,誰讓我那麼喜歡你。”
大胖子說著,將新端上來的五十隻蹄膀放在了毛哥面前,毛哥突然猛的撲上去,用另一隻手抓起蹄膀便往嘴裡塞,彷彿吃的慢一點他就會死掉一樣。
吃到第五隻,毛哥已經感到不行了,可任然沒有絲毫停頓。
吃到第八隻,毛哥忽然吐了出來,可是立即卻又俯身在地上將自己所吐出的tian了乾淨。
“哈哈哈哈,他真的很愛吃呢。”大胖子肥膩的臉笑得一顫一顫的,其它十幾個胖子也笑得極為開心,就像遇到知己一樣。
而一旁的老闆卻早已嚇得蹲在地上,喉結髮出咕咕的聲響,直到大胖子對他說再來五十蹄膀時,他才吃力的起身,強行擠出微笑,對他來說,這群胖子很恐怖,但是賺不到錢卻更加恐怖。
還未等老闆走出去,天台的門卻再次被開啟,這次進來的是三個年輕人,兩男一女。
這三人進來後,就像是回到自己家的客廳一樣隨便,對那群無論在哪裡都很顯眼的胖子和哪個跪在地上tian著嘔吐物的毛哥看也沒有看一眼,就想是一切都理所當然一樣。
三人直接坐在了角落上那張空著的桌子旁邊。
“老闆,給我們來盤花生米,一隻蹄膀,再炒個素菜,炒得清淡一些。”
三人中,一個身材略微瘦削,五官普通的年輕男人對著老闆微笑著說道。
老闆愣在原地,卻沒有動,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出現了幻覺,因為他絕對不相信有人會在十幾個胖的離譜的大胖子和一個跪在地上tian著嘔吐物的人面前用餐。
那大胖子聞言,看著那三人道:“你們是說,你們三個人只吃一隻蹄膀麼?”
那容貌普通的年輕人點點頭道:“本來我們連一隻也不想吃的,只不過聽說這裡的蹄膀很有名,所以便要一隻嚐嚐。”
大胖子道:“你們不吃蹄膀,跑到這裡來幹什麼,你們知不知道人若是不能吃,也就沒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說著,看了一眼跪趴在地上一面吃一面嘔吐的毛哥道:“小寶貝兒,你說是不是啊。”
毛哥連連點頭,剛要說話,卻又忍不住哇的一聲吐了出來。
這時,三人中另外一名扎著馬尾的男子不耐煩的說道:“若不是為了殺一隻大肥豬,我才懶得來這裡呢!”
身材瘦削的年輕人看著這名男子笑了笑,道:“花錯,何必那麼心急,先嚐一嘗著有名的蹄膀也好。”
花錯道:“看見這些噁心的傢伙,就是滿漢全席放在我面前我也吃不下一口。”
年輕人又對一旁的女子道:“那唐月就更不用說了,估計你現在一定很噁心吧。”
唐月道:“噁心的想吐。”
大胖子道,“你叫什麼名字,呆會兒把你吃完後我可以給你刻塊墓碑。”
年輕人淡淡笑道:“多謝,大家通常都喜歡叫我邪狼,但是墓碑就不用了,我想在墓碑上刻上豬王兩個字更好看。”
大胖子哈哈笑道,“那豈不是很有意思,哈哈哈哈……”
花錯忽然騰的一下竄出,銀光一閃,花葉刀已出現在掌中,身形如鬼魅一般向豬王掠去,“宰掉一頭大肥豬更有意思!”
嘯嘯——花錯連續攻出兩招快刀,一刀斜挑豬王頸部側動脈,另一刀橫劃豬王肥膩的咽喉。
這兩刀雖是劃了兩次,但速度實在太快,快的就像是兩把刀同時從兩個方向劃出一般。
這看似簡單的兩刀,花錯不知道連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但最後天下卻少有人能躲過這兩刀。
只不過兩刀劃出後,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