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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不約而同地逢墟趕集的習俗,古代大都市的生意情況也與此類似。它們逢年過節生意最繁華,街上的人最多,需求最大。平時每日只能有早市,忙活一兩個時辰就不錯了,即使是逢年過節時的熱鬧景象,也不可能持續一整天,熱鬧大半天應該是現實的。這是有其客觀必然性的。

汴京人口號稱百萬,即使這是真的,這一百多萬人口生活在多大的區域內呢?這個城市的範圍要有多大呢?人們是聚集在高樓大廈內嗎?不,人們都生活在平房裡,住在一個個大院落中,它的豪華氣派體現在佔地面積上,體現在一進又一進、一園又一園的寬闊上,體現在眾多的房舍上,體現在眾多房舍的裝潢上。它們佔地動輒幾平方公里,能住幾多人呢?現在的一個住宅小區就容納幾萬幾十萬人,彼時在空間上不遜於一個住宅小區的若大的一個宅院能容納多少人?幾百人就到頭了,一百萬人以這種形式散佈在一個區域內,這個都市要有多大呢?古人云:十里長街,這肯定是假不了,方圓幾十裡是不止了。這一特徵導致城市裡的人口仍是分散的,難以集中。人口分散,這必然導致各種商業中心各種店鋪在城市裡不會遍地開花,一種行當只能集中於一個街區、一個衚衕或某一角落,如北京的油坊衚衕、珠市口、菜市口,等等地方。一種生意集中於一個地點,以全城人為服務物件,才能維持生意。如果生意都分散開來,各自居一角落,以就近之人為主,兜攬生意,生意會有,但只能是偶然的、零星的、稀少的,很難維持。一種生意集中於一地是競爭的必然結果。這種獨一處的生意只能集中在市中心區域。這些“百萬之眾”與這商業中心的距離在幾里到幾十裡不等,這肯定是事實了。走幾十裡的路才能到集鎮上一趟,像今天這樣坐公共汽車肯定不算遠,但若用兩腿量,問題就大了。上街趕集逛花燈絕對不是一件小事,是深宅大院中絕大多數人們一年中只有幾次的大事。天不亮就要起來趕路,走好幾個時辰才能到繁華的街市上,吃點東西,買點東西,東瞅瞅西逛逛,散散心,就得趕快往回趕,即使如此,到家也多半天黑了。即使住在黃城根腳下,到集市上買東西,也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從自己的院子裡走出來穿過衚衕到大街上,就要幾十分鐘,去買趟東西,一個來回至少也要兩個鐘頭,一天能有幾個兩小時呢?所以,無論大家小家,每家每戶所需之物,只要土地上能長,自己會做且划得來的,都會自己準備,即使那些自己做不出來的或做的出來但成本太高不划算的,要到集市去買的,也不會等應急之時再買,一般都會預先儲備,且每一次都會盡量多買些——用的時間越久越好嗎。所以,各行各業的買賣都有,一應所需都可買到,但這毫不妨礙每家的儲藏習慣,仍然是大而全小而全,一應俱全。在這一點上,與自給自足的農村之家沒什麼兩樣。這“大而全,小而全”,從另一個角度看就意味著,每一家,每一戶,城市中的每一個人,不可能天天都要去街市上買東西,即使有需要,也不會一有需要就上街買,而會向鄰居挪借,只有等需要積攢到一定程度,才會去街市上一趟,這就應該是逢單或雙日趕集的時候了。即使是一些閒得無聊的人,也不會吃飽了撐得沒事幹天天往街市上跑,過了集市時間,街上冷冷清清,哪有熱鬧可尋?街面上的店鋪、酒樓、茶館、作坊,當然希望一天到晚有生意做,但這實在一廂情願。集市一過,來光顧的客人便廖廖無幾了。住在深宅大院裡的人,整日生活忙碌在這個大院子裡,誰沒有要事只為了吃頓飯喝杯茶而走幾里地的路程耽誤幾個時辰呢?那些每天要到府衙中上班的官吏,誰每天不都隨身帶著吃喝呢?即使有下人僕人,也不會為了吃頓中飯而跑幾里地的距離花幾個時辰到酒樓去。這是明擺著的事,不划算。就像現在的上班族再自己帶中飯吃就是犯傻一樣,道理是一樣的,經濟上不划算。平日裡光顧各種生意的,只能是寥寥少數人:偶爾有需要的人,如到酒樓招待貴客,到典當鋪典當東西到藥鋪抓藥;一年到頭只有一次兩次需要的,如到綢鍛莊、頭巾鋪、金銀鋪、七寶鋪、花市、珠子市等地購制新用品;平日裡的販夫走卒,來往客商,公幹之人,上京趕考之人;等等不一而足。綜上所述,各種生意的實際情況也就只能這樣:一天中,幾個時辰忙活,大部分時間空閒;一個月中,幾天比較忙活,大部分時間空閒。這充分說明,需求是穩定存在的,但需求不足,不可能整日忙活於此,專幹這個就能養活老小了。以上是從時間上分析了生意的不可靠,做生意的在一個家庭的經濟中又能佔一個什麼位置呢?一個大家庭包括幾代人,四世同堂應該是普遍存在的,當官的、做生意的、種地的、做師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