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嘴巴張得大大的,不敢相信自己的姐姐那麼隨便。
她不是才跟那個人認識嗎?竟馬上就跟他……那個了,而且還玩了一夜!
知春她太不檢點了!知夏的目光嚴厲控訴著知春。
知春才懶得理她。她只再次提醒她一次。“他叫伍寬和,不叫野男人。”
可知夏一點也不覺得自己叫錯那個男人什麼。
“姐,你怎麼可以這樣!”知夏氣得幾乎要跳腳。
“我又怎麼了?”
“你才剛認識那個男的,你怎麼可以、怎麼可以……”她說不出來。
“怎麼可以跟他上床?”知夏說不出來的,知春替她說了,而且臉上沒有絲毫的不好意思。
開玩笑,男歡女愛是生理本能,她不覺得這有什麼好羞恥的。
這世上哪個人不是人生父母養?
每個生命既是靠做愛才能創造,她就不懂性行為一事為什麼會變得登不上臺面,甚或是令人羞於啟齒的事?
“小姐、我的好妹妹,現在都幾零年代了,現代人談感情講求的是方便、快速,沒有人慢慢來的。”
“可是這太隨便了。”
“太隨便是你說的,我可不認同,所以你別把你那一套套在我頭上,我受不了,正如你受不了我一樣。”
換言之,就是要知夏少來煩她。
“我上樓休息了,如果他來了,你再叫我。”知春半跑步地奔上樓。
知夏衝到樓梯口問她,“他是誰?”
“伍寬和。”知春回答。
他?!知夏一聽到那被提醒數次的名字,馬上皺起了眉。
“他要來我們家做什麼?”知夏又爬了幾格階梯,衝著二樓問。
“我煮飯給他吃。”樓梯上方傳來知春響亮的回答。
知春要煮飯!
知夏愣了一愣。
那個時髦又摩登,從來不碰廚房三寶的知春要下廚!
完了,看來這次知春是打算玩真的了。
為了瞭解知春這次釣到的男人是個什麼樣的人,知夏趁知春睡著,偷偷的潛進她的房間把昨天幫知春拿回家,從東京帶日來的大包小包偷渡出來。
那裡頭是知春這回去日本的戰利品,裡頭十之八九是那個男的買給知春的,否則依知春的薪水跟她小氣的程度,不可能這麼豪氣的買了這麼多東西。
知夏一件件的把它們拿出來看。
裡頭有GUCCI的細跟高跟鞋、MIU MIU的娃娃鞋以及自LSANDER的皮拖鞋,再加上LOEWE BARCELONA系列短肩揹包、LACORIX的短靴、ROSA MUNDA的貝蕾帽,而知名品牌CHANEL的東西大件小件加起來一共有二、三十件!
那個男的是凱子嗎?他花錢怎麼是這種花法的呀!
知夏打心底排斥起即將謀面的人。
她最看不慣用錢買感情的男人,沒品、沒德,不用碰面就知道那人不是個好人,畢竟懂得用錢來收買人心,當然不可能是什麼好貨色。
這知春也真是的,為了那男人有幾個臭錢,就被迷得暈頭轉向,真是沒骨氣,虧陸大哥還對她心有獨鍾。
想想,知夏就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