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是好朋友……。”司雷緩聲道,把身上的一個銀環放在與風的手心。“這個送你的。當是送別禮。”
與風望著手中的銀環,在陽光下濯濯生輝。並沒有什麼特別,銀色的環圈罷了。
但……對他們來說卻另有一段故事。那時候,他們還在望堂練武,是個孩子,對一切都很新奇。與風九歲生日的時候,司雷說要送他禮物。與風想起一次在師母身上見到的銀環,便告訴他自己喜歡那銀光閃閃的東西。果然,過了幾天,司雷真的是把銀環弄來了,笑著交到他手上。與風是又驚又怒,用力就把銀環扔到他身上;說道‘才不要這偷來的東西。’接著便跑掉了。剩下司雷怔怔地站在那裡。
直到後來後來又在師母身上見到那銀環,與風才知道自己冤枉司雷了。當時後悔不已,便向司雷道歉。司雷卻淡淡地告訴他,這個東西扔掉了。
事情就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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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這個銀環司雷現在還收著,而且還會重新交到他手裡。
“那時我聽說你喜歡這個東西,就瞞著師父偷偷下山買。偏偏遇上暴雨,天黑路滑,不小心就掉進了野獸的陷阱。養了幾天的傷,給師父罵了一頓,才把這個銀環交給你,倒是你還不領情,問也沒問就說我偷來的。還丟回我身上。我一氣之下就說扔掉了,你也瀟灑。再也不再問我要了……。”
“那你還收著幹嘛?扔掉就算了……。”與風只覺得心裡酸酸的,說不出的難受。
司雷輕笑:“要給你的東西,我不會扔掉的。也不會給別人。”輕輕地拉著他的手按在自己心臟的位置。“無論隔了多久,受過什麼誤會,只要你想要的話,我都會把它交到你的手上。”
手心貼著司雷的胸口,那裡一起一伏,輕輕的鼓動著,是心臟的跳動。有力的跳動。
把心交給他了嗎?與風看著面前含笑著的偉岸的男人。心中又是一痛,攥緊手中的銀環,提起行李,轉身道:“我走了。”
再看下去,怕自己也把持不住,提早做出決定。
自古傷別離,但只要有重逢的期待,兩人也不會有瀟瀟風雨之感。
只記得,那朦朧的清晨。
只記得,那模糊的背影。
還有,那深深的眼眸,顫動的心靈。
定格了最後的一道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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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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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別就是一年。
兩人都不是拖泥帶水的人。他們都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合則聚,不合則散。
而在投資和理財方面,與風有自己的一套。所以他可以一直吃腦吃下去。
大半年的時間,他花在暗中幫助穆氏身上。看見與天運籌帷幄已漸入佳境。也放鬆了一下。乾脆到處去旅遊了。
主要是西歐。
荷蘭、西班牙、義大利……這些城市他也去過多次。但每次都不是遊玩性質的。現在則可以完全自在地遊玩。
風車,乳酪,鬱金香,木屐。他可以在阿姆斯特丹的的花卉展上漫步,可以在海牙的小人國邊觀覽。暢遊宮殿,吃遍小食。
晚上或和別人群魔亂舞,或是自己走在街上。看繁華如煙。
越熱鬧自己一人越是冷清。
當他漫步在馬德里的街上,穿過羅馬的競技場,滑過威尼斯水城時,每次見都喜愛之物,都會突然轉身問身邊的人。
但得到得卻是一邊惘然和失望。
沒有人。不是他。
原來快樂不能和別人分享也是一種遺憾。
茫茫的人海,喧囂人群。卻如走在水族館一樣,到處是游來游去的魚,卻很陌生。
有時看見的熟悉的背影,他會突然想追上去,想問一問。但一轉身,便又重歸如初。
()
又是一個熱鬧的城市,又是一個茫茫的人海。
纏繞著他的東西。薄如霧,淡如煙。伸手一抓時,卻什麼也沒有。就像把手伸入水中,似乎是托起了什麼,但瞬間卻有從指縫中溜走了。
原來複雜的不止是城市,他的心情也是。複雜得如真皮下的縱橫交錯的毛細血管。
來到伊利比亞半島上的明珠——巴塞羅那。穆與風首先去的是位於市中心的步行街。蘭布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