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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史蕭震告發張縉彥編劇《無聲戲》,張自稱“不死英雄”,迷惑人心,傷風敗俗。對劉的最後處罰為:罷官,家產一半被沒收,人入旗,不許回鄉。對張的處罰是沒收全部家產,流放寧古塔。不久張縉彥死於流放地。

這些悲慘而殘忍的案例,僅僅是大清帝國踐踏人權的冰山一角。據李興盛先生統計,單單清代的東北流人,總數就在150萬以上。詩人丁介吟唱道:“南國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遼陽。”

這是大明王朝無法尋找出自我更新的體制,無法做到暢通言路的報應,這是中原部族王權暴政的報應……而這些報應卻要由老幼婦孺來承擔。這也是大清王朝的陰毒——對一切可能產生威脅的苗頭的扼殺,對這個國家民氣、骨骼的摧殘。150萬流人,這種恐怖專制產生的心理衝擊波,產生的奴效能量,我們不難想象。

1663年農曆5月26日,在江南人文薈萃的杭州城,大清王朝的殺手將《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餘人(為《明史》寫序的、校對的,甚至賣書的、買書的、刻字印刷的以及當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時或凌遲、或杖斃、或絞死,血淚飛濺,人間天堂淪為人間地獄,“未見花開西湖側,但聞啼哭滿天地,新鬼冤煩舊鬼哭,奴族墳頭多少血!”“主犯”莊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屍,另有數百人包括婦女兒童受牽連被流放到荒涼的邊地,可以想見她們悲慘悽苦的命運。學者吳炎、潘檉章均死於此獄。作為吳炎、潘檉章朋友的顧炎武滿腔悲憤,在旅程中遙祭亡友。他在詩中寫道:“一代文章亡左馬,千秋仁義在吳潘”。後來他又在《書吳潘二子事》一文中,詳細記述了莊家《明史》案的始末,對吳、潘二人的史才和德行高度評價,特別頌揚了他們在刑訊時的大義凜然、威武不屈。

這個《明史》案的故事講述的是一個被征服民族的悲劇,故事的主人公被無恥的同胞叛賣,與《賓虛》中的猶太人不肯出賣自己同胞的行為正好形成鮮明對比。但是這在血雨中頑強抗爭的義人的故事,大清王朝的著作將之全部淡化,只有拂去歷史迷霧才能發現真相。

時至今日,網路上有人在為康熙臘肉辯護時稱,明史案時,康熙臘肉年紀尚幼,不能對該罪行負責。多麼好的辯護者啊,不敢否認臘肉們手上有血,只好推到鰲拜這個替罪羊身上。

那麼我就繼續舉出康熙臘肉手上的鮮血,來證明大清的罪惡。

“平沙一望無煙火,惟見哀鴻自北飛”、“一自蕉符紛海上,更無日月照山東”、“殺盡樓蘭未肯歸,還將鐵騎入金徽”。你能想象,這樣的好詩是出自一個前明官員的筆下嗎?你能想象,他的作品在當時幾乎盡數被焚燬嗎?

黃培,山東即墨人。黃家世代為大明帝國的官員,黃培16歲時廕襲錦衣衛指揮僉事。

清兵南下,在家居閒的黃培的叔父——黃宗昌組織民眾守城抗擊,成為反清英雄,後憂憤成疾而亡。這都給黃培以極大的影響。

黃培隱居鄉間,在被征服時代的恐怖中,這位特立獨行的人不懼剃髮令,依然蓄髮寬袍,這不是明擺著向大清強權叫板嗎?黃培還受客居即墨的詩人宋繼澄父子影響,原來閉門謝客的他開始參與宋所組織的詩社的活動,借詩明志。

1662年,黃培把27年來所作280餘首詩編成《含章館詩集》,刻刊傳世,贈與親友,他實則是以筆為刀,抒發心中鬱郁怨憤。據說他在嶗山以大石建室居住,題為“丈石齋”,以示堅貞。

在一個征服的時代裡,風雲變化,確實是考驗一個人的人格,考驗一個民族的族格的時候。

1667年,有人把黃培告到官府。告黃培的人是他家的世奴家僕黃寬之孫黃元衡。黃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進士、當上翰林後,為了歸宗還姓,解除與黃家的主僕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黃傢俬下刻印並收藏有“悖逆”的詩文書籍,同時糾集小人從《含章館詩集》中斷章取義地摘抄了若干句子,指控黃培要反清復明。因此,釀成一樁頗大的案子。

黃培等人的復明反清的“罪狀”一共被誣告了十條之多。很快,大清朝廷下旨從嚴審訊,包括刻工、裝訂者在內的217人被牽進此案。

顧炎武

1669年,姜元衡還嫌不夠,又夥同惡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稟文,指控顧炎武等“故明廢臣”和對清廷懷有二心之人之間的通訊,不是密謀造反,就是誹謗朝廷。在這份居心叵測的稟文中,姜元衡點了約三百人的名字,企圖製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辦理的地步,山東總督、巡撫也親自過問。顧炎武為此被囚禁了近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