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僅僅是他自己構想的人,還是他投入存在之後,自己所願意成為的人。人除了是自我創造之外,什麼也不是,這就是存在主義的第一原理。
薩特說,他之所以提出這一原理,不過是要指出,人要比石頭或桌子高貴得多。因為當他說“人首先是存在著”時,他的意思是,人是一種把自己推向未來並能意識到這一特點的存在。人一開始就是一種自覺的自我設計,而不是一塊青苔、一朵蘭花,或者一棵花菜。在這個自我設計之前,沒有任何東西存在。即使在充滿智慧的老天那裡,也什麼都沒有。人只是在他計劃自己成為什麼的時候才獲得存在,而這不是指他想怎麼樣。因為“想要”或“意願”這個詞通常是指一種自覺的決定,而這總是在我們把自己創造成某人之後才顯示出來的。
這樣,如果說存在確實是先於本質,人就要對他的本性負責。薩特強調,存在主義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每一個人都知道這一點,並對自己的存在負全部責任。如果存在先於本質,如果我們存在的同時也創造了我們的形象,那麼這形象就對所有的人、對我們整個時代都有作用。這樣,我們的責任要比我們想象的大得多,因為它關涉到人類全體。
薩特舉例說,假設我是一個工人,我可以選擇成為一個基督教工會會員,而不參加共產黨的工會;由於這種選擇,我是在表示,人生在世最好是清靜無為,人的天國不在世上。這樣,我就不是為我一人選擇了這種觀點,而且為所有的人選擇了清靜無為。再舉一個更屬私人的例子:我決定結婚生子;即使這一決定只是根據我的境況、情慾和願望作出的,但這實現了一夫一妻制,就涉及到整個人類。因此,一個人在對自己負責時,也對其他所有人負責。他在創造一種自己想要的形象。他在創造自己時,也創造了他人。
薩特在演講中區別了兩種不同意義的人道主義。一種是把人看成目的或最高價值。這種意義的人道主義可以在科克託的小說《環遊世界80小時》中看到,小說中有一個人物坐飛機飛越高山,他聲稱:“人太了不得了!”這意思就是,雖然我沒有製造飛機,卻身受這種發明的好處。我作為一個人,在這種人的具體成就中也佔有一份,並以此感到十分自豪。就是說,我們可以根據某些人的傑出成就來給予人以價值。薩特認為,這種人道主義是荒謬的,因為只有狗或馬才會對人作這種一般性的判斷,實際上即使狗和馬也沒有這樣去做。
薩特指出,一個人要對人下判斷,這是不可能的。存在主義正是要避免這樣的判斷。存在主義者從不把人看作最終目的,因為人總是在不斷地創造之中。他也不相信有像孔德所說的那種值得我們頂禮崇拜的人類。對人類的崇拜會導致孔德式的自我封閉的人道主義,最後會導致法西斯主義。薩特不要這樣的人道主義。
人道主義還有另一種意義。它的基本意思是,人是在不斷地超越自己。他在投出自己、融合在自己之外時,他就造成了自己的存在。另一方面,正是對於超越目的的追求,他才有可能存在。人處於這種自我超越的狀態,把握著那些與自我超越有關的事物,因此成為其超越性的中心。除了人的世界,也就是人的主觀性世界,再也沒有別的世界了。這種超越性和主觀性的結合,就是薩特所說的存在主義的人道主義。
這裡所說的超越性,是作為人的構成要素,是指人超出自身,而不是說“上帝是超越的”。這裡所說的主觀性,是指人不封閉於自身,而始終呈現在人的世界中。薩特自稱人道主義,是因為要提醒人們:除了自己之外,再沒有別的立法者。由於他處於孤獨之中,只有自己作出決定。薩特還指出,人要實現自己,不在於轉向自身,而要在自身之外追求一個目標,在這種不斷的追求中,人就獲得解放,具體實現了自己。
薩特的演講最後落實到自由這一核心問題。他引用了俄羅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話:“如果上帝不存在,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指出這正是存在主義的出發點。如果上帝不存在,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結果人就變成被拋棄的了。因為無論在他身內還是身外,他都無法找到可以依託的東西。他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如果確實是存在先於本質,我們就不能用一種天生的現有的人性來解釋自己的行動;換句話說,根本沒有決定論。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
另一方面,如果上帝不存在,我們就沒有任何價值和戒律說明我們的行為是正當的。因此,在我們之前和在我們之後,都沒有一個可以照亮我們的價值領域。我們孤寂獨處,無可辯解。這就是薩特說“人是被判定為自由”時想要表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