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3部分

方面又覺得成績來的這麼不可思議。以往每次必須的拉鋸式討價還價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雙方的互信和讓步。以他多年負責武器出口的經驗來看,毫無疑問,曹小強是個打著燈籠也找不到的最好客戶,他袁克敵為了國家,為了軍隊,一定要把他留住,讓他成為我們的常客。

“小強啊,華將軍吩咐過,交易敲定之後立即通知他,他將代表國防部設宴款待你。”袁將軍得意的告訴小強。

小強聞言很興奮,差點把手裡茶杯打翻。這可是代表國防部的高階宴會啊,下意識裡,他還是把自己當成現代人。每次看見電視上人民大會堂裡的宴會,他都感覺很遙遠,彷彿不是發生在自己的世界裡,而今天,他將進入這個“上流社會”,與天之驕子們一起高談闊論。

畫面轉向1949的美國,此刻全美的勞工階級,都在關注著杜魯門政府審判美國共產黨人領袖案。

這件事要從二戰後說起。二戰之後,被戰爭壓得喘不過氣的美國工人階級有著強烈的改善生活的願望,就說美國汽車城底特律,福特這樣的大公司還在採取日薪制,每天大量工人排隊進入工廠流水線幹活,幹完一天活後,再排隊領取自己一天的薪水,第二天再早早的過來排隊,排晚了可能就一天沒工作,貧苦的流水線工人就這樣養活一家老小。在福特,只有工程師和管理人員算是聘用制的,工作稍稍有些保障。其他絕大部分工人沒有勞保,沒有醫療,要養活一家老小,可謂是手停口停。

於是覺醒的工人們開始聯合起來,發起大罷工。全美列入官方統計的停止工作人數,1945年為350萬人,1946年為460萬人,人數逐年遞增,鬥爭日趨激烈。大資產階級當然不能容忍這些赤貧窮鬼的反抗,工廠停工一天,這些大資產階級可就要少賺一天的錢!於是他們瘋狂叫囂著必須把這股鬥爭火焰予以撲滅。

首先,杜魯門政府幹出了臭名昭著的廢除承認工人有與僱主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利的《瓦格納法》,這是壟斷資本發出的戰後時期向工人階級進攻的第一個公開訊號。

第二,美國政府開始積極反供,聯邦國會眾議院非美活動委員會著手為一大批同情貧苦工人的作家、教授、藝術家、醫生、電影製片人、演員羅織罪名,準備剝奪他們賴以謀生的職業,把他們投入監牢。

第三步,杜魯門總統釋出行政命令,指定聯邦調查局和聯邦文官委員會對聯邦政府機構300多萬官員和工作人員進行忠誠考察,全部過一遍篩。經過為期4年的逐一政審,約2000名聯邦政府 官員被迫辭職,212人被視為“危險分子”予以清除。

第四步,美國聯邦國會參、眾兩院透過了一道著名的鎮壓勞工的法律,即《1947年勞資關係法》,又稱《塔夫脫-哈特萊法》。它正式廢除了《瓦格納法》中有關工人權利的規定。

第五步就是審判工人運動的領袖,杜魯門政府出動軍警,分別在全國各地將美國共產黨最高領導機構——全國委員會的12名成員通通予以逮捕,一網打盡。

在此以前不久,先後遭到逮捕和迫害的共產黨人和進步人士已經有:“聯合反法西斯難民委員會主席及其12名委員案”。其中大都是一些著名學者、教授和社會活動家。他們被加上“藐視國會罪”予以逮捕,並於1947年6月被法庭判刑;

“好萊塢10人案”,其中都是著名的進步電影劇本作家和導演,他們被加上“藐視國會罪”予以逮捕,並於1947年12月被法庭判刑;

“洛杉磯16人案”和“丹佛7人案”,被加上“藐視法庭罪”逮捕、判刑;

“尤金丹尼斯案”,因拒絕為國會眾議院非美活動委員會作證……這一類的案件還發生過許多起。

杜魯門政府在法庭上拿出幾本馬恩列著作做為美國共產黨人的“罪證”,只是在全世介面前暴露了自己的荒唐和虛弱。但是,這些共產黨人還有另一種“罪行”。陪審團認為:美共領導人在1945年把被白勞德修正主義者解散了的美國共產黨重建了起來,並且他們本人就是這個黨的黨員。在美國,重建了共產黨,在這個黨裡做一名黨員,這就是罪行!憑這一條,就要判刑!

在大資本家壟斷寡頭看來,共產黨就是他們的掘墓人,是天敵!於是反共浪潮愈演愈烈,一切和共產黨有關的人都要被這個超級資本家控制的政府置於死地。

其中甚至連在1945年到1947年奉杜魯門總統之命來華“調處”、隨後奉命返美、先後任杜魯門政府的國務卿和國防部長、曾經制訂“馬歇爾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