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不該死,而是我從心底下,不想自己的手上沾上血腥。
這場劇鬥突如其來,時間雖然短暫,但情況十分激烈,後來我又得護著里昂躲到古墓中,我的體力和法力消耗巨大,這時侯是隱不了身的。好在,在糊弄普通人類的方法是很多的,比如……化妝。
於是我很順利的在酒店內外溜達了一圈,確定沒有獵人協會的人或者是其他不懷好意的人埋伏後,又回到了古墓中。
里昂已經能坐起來了,但他腹部的傷還是很可怕,血肉外翻著,行動也很吃力。
“外面還算平靜,我們快走吧。”我上前扶起他,“不過那四個保鏢就解僱了吧,身為主人的你消失不見了,酒店內發生奇怪的事,他們四個居然也跑得不見蹤影,實在太不負責了!”
“反正是擺設。”里昂無所謂地說,但是卻不跟我走,害我拖了兩下也沒拖動他。
“親王殿下,您又想出什麼么蛾子啊?” 我笑眯眯的,但白眼飛刀一對對住他身上戳。
“我不回哈德斯島。”他說得很認真。
我一愣,“為什麼?難道有內奸?”
“想象力不必那麼豐富。”他微笑,一手還搭在我肩上,“我只是不想讓李斯特看到我這麼狼狽。”
“哦,原來是無聊的虛榮心。”我鄙視了他一下,卻沒有反對。
李斯特那個人,似乎永遠在找別人最痛的地方,然後明目張膽地拿著針去刺。說他惡劣也好,說他可惡也罷,反正他就是那樣一今天底下最無聊又可恥的人。偏偏他排名第一,帥到讓人很難真正生他的氣。
這樣的人,還是少惹為妙,於我也是如此。
所以我答應了里昂的要求,送他去一處所在。常言道狡兔三窟,里昂在別處有幾處房子並不稀奇,稀奇的他想去的地方是居然是在山林深處,臨湖的一幢小小木屋,我們足足開了三個小時的車才到。到達時天色已經快亮了,疲憊至極的我們來不及多看什麼,多說什麼,各自找地方入睡。
或者因為消耗大,又大量夫血,我直到第二天臨近黃昏時才醒來。在陌生環境裡的不安全感,令我來懶惰,穿上衣服就跑了出去,觀察附近的情況。
這幢小木屋有兩層,一樓是寬大的會客室、餐廳、廚房,二樓是兩間自帶浴室的臥房和一間小小的書房。不管是傢俱還是牆壁、屋頂,都是粗糙而結實的原木,整個小屋透著這麼一股子粗擴野性,又原始安詳的氣息。我住的是向陽的一間,里昂住在另一間。窗簾是電控的活動板,如果放下來,房間內一絲光線也不透。若開啟,湖光山色,盡收眼底。
昨晚在倉促之下,我並沒有細細參觀,今天樓下樓下、裡裡外外走了一遍,我發現這裡真是個放鬆身心的好地方,屋裡佈置得溫馨舒適、很家居,連灰塵也很少,被褥鬆軟乾燥,顯然是經常有人打掃晾曬的。
最重要的是,在我的印象裡,這些山居之地難免有各種各樣的不便,比方日用品匱乏、沒有水電、網路、瓦斯、電器、昨晚車子裡汽油快耗盡了,我還發愁怎麼離開才好。可轉了一圈後我才理解了,什麼是真正的、低調的奢化。
小木屋裡,各種電器裝置一應俱全,有一個專門的冰箱,放置了很多血袋和冰塊。除了吃的,凡繁華都市能享受到的物質舒適,這裡一樣不缺,就連汽油,屋後都有儲備。總之它看似簡樸,實際上是由金元誰起來的。正如之前我驚歎哈德斯島的奢華時里昂所說:只要有錢,任何線路都可以鋪設到任何地方,包括地獄裡。相比之下,這裡的水是自屋外的井水引來的,純淨甘美,比自來水強了不知多少。
走到屋外,會看到這幢小房子的外表看來有點破舊,白色的木頭斑斑駁駁,好像經歷了很多歲月,但卻還非常結實、穩固、像山林的堡壘似的。
在房子的左邊,是一片靜謐幽美的樹林,鋼鐵般的枝椏和溫暖厚重的遍地落葉相映成趣,在房子的右邊,臨著一汪湖水,水面請澈得晃眼,映著灰色的山崖和藍天白雲,走真正的碧水青天,人間仙境。
與哈德斯島上所有的豪華、奢靡、燈紅酒綠不同,這裡簡約、純淨、安詳得接近天堂,風吹過的聲音都似乎聽得到,空氣清新得沒有一絲雜質,連呼吸都覺得痛快,直達肺部最深處。
只一眼,我就愛上了這個地方。
唉,有錢就是好,在哪裡都可以置業,不像我,能混在協會或者月光情人裡白吃白住,就覺得生活很幸福了似的。
我在這天然美景中流連忘返,直到天色暗了下來,要不是怕迷路,要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