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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反正也不是壞事,你明天去上班吧,他們總部換了人來。”

這次安全了,因為老闆是個女人,香港人,張的不漂亮但很會打扮,對我很好也肯教我東西。跟著她我才明白女人做生意和男人是不一樣的,她和城裡的女人也不太一樣,同是做生意,我覺得她好過鄭南,她很職業,鄭南身上帶著官氣。我心下感嘆,真是塞翁失馬啊。

我學會了穿平底淑女鞋,很舒服。林瀟瀟說“還是穿高跟鞋漂亮,嫋嫋挪挪搖曳生姿。男的都喜歡這個調調。”不過她天天跑新聞,穿的是阿迪。韓丁就一直穿高跟鞋,我笑她,“現在穿慣了,以後找個比鄭浩個矮的怎麼辦?”她莞爾“現在,鄭浩喜歡。”

鄭浩,就是一個好色的典範。

第十章

大四開學,我只有一門課。我開始考慮要找什麼工作。查重箏已經畢業去了法國學新聞,發郵件給我說“這裡工作太散滿了,很沒有成就感。”我心想,咦,散漫這個調調倒是很適合我。查重箏決定碩士畢業後去做戰地記者,我激動的對著話筒抱拳,沒想到會認識這樣英勇的女子。

我要幹什麼呢?我想要什麼呢?

師兄杜家文苦口婆心的教導我,做人應該有計劃,每一步都別浪費才好。我很贊同。決心要改掉我散漫的個性。但世事充滿變數,很多時候人會碰到計劃之外的事情。

這一年,我連受重創,驚的手足無措。

我和老爸老媽參加戰友聚會,我看到了林曉晨,他頭髮染了回來,規規矩矩的跟著一個被眾人簇擁的老頭,老頭很面熟,他的職位比在場所有的人都高。我悄悄的走到後花園,有人跟了過來,回頭,是林曉晨,他說“你加入舞舞舞這麼久,我還沒見過你跳舞呢,很多人跟我說你跳的好,今天能跳一個嗎?”

“很多人?就林瀟瀟吧,還能有誰?”我笑。

“我是鄭國慶在美國的同學,他死的時候我在他身邊,他酒後駕駛,他與我說起你,喝的大醉。差點沒連我也拖下去。”

我笑不來了,瞪大了眼睛望著他,他的笑容很邪門,眼裡充滿了挑釁。見我不吱聲,他接著說“我是為你回國的,我特地回來看你和鄭浩。”

他還認識鄭浩?!

“為什麼?”

“鄭國慶是我見過得最乾淨的男人,我愛他,他愛你,我很好奇,他念唸的不忘的女人和好兄弟是怎樣的。我回來了,你果然很有魅力,在學校裡鬧的風生水起還能撐著呆下去。鄭浩也很優秀,我們這批小輩當中他最出眾,我羨慕他的能力,我很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樣勇猛有力。沒想到連他也逃不過你的魅力,聽見你出事就立馬帶人砸了那裡,把人往死裡打,他太沖動完全沒了理智,不是我及時趕到,恐怕他的偉大前程就此載在你的手裡。”

我腳發軟,後退幾步。他逼近我,盯著我笑得毛骨悚然“你放心,我不會讓他出事的,我希望他順風順水的。不過你要付出代價。”

“代價?”

“你在會影響到他,所以我希望你走,出國,避開他。”

“我憑什麼聽你的。就因為你爺爺?”他不急不慢的態度讓我和惱火,我這輩子沒被人這麼教訓過。

“你無官一身輕,你不怕,不過你爸爸媽媽可能會怕。他們和鄭浩家不同,他們憑自己的努力很辛苦才爬到今天的位置。他們這麼疼你,你應該為他們多想想。”

他走了,多說一句“我想你儘快答覆。”

第十一章

接連下了好幾天雨,我不肯去學校,每天開了音響把pinkfloyd放得老大,彷彿震耳欲聾的搖滾才能讓我煩躁的心平靜。老爸老媽最近好像很忙,很晚才回家,老媽出差去了s市。我關了手機,家裡的電話從來不接,很多天沒見人了。思緒很亂不知從何處下手,就拼命的看小說,根本記不起看了些什麼,總是失眠,精神越來越恍惚,越來越覺得什麼音樂都不夠刺激。

我開了所有的窗戶,覺得還是不夠涼,開了大門讓冷風灌入進來,閉著眼穿著單衣躺在地板上感受刺骨的冰冷,音樂震耳欲聾,身體卻越來越熱。模糊中聽到音樂以外的雜聲,好像有人在按門鈴,我把音響開到最大沒有理會。

有雙溫暖的手抱起了我,我睜開眼,是程志遠,他關上音像,世界好像完全沒有了聲音,我意識恍惚,死死望著這張我苦苦想了10年的臉,現在靠得這麼近,我捨不得眨眼,水珠順著他淋溼的頭髮花滑落在臉頰上,我不由自主的伸手撫上他的臉替他擦乾水珠。他把我放在沙發上,忙著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