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根本不可能成為一名真正的貴族,無論是自己的感覺還是僕人們的眼中。
“好吧!祝你玩的開心些。”布郎公爵知道自己的誘餌對於奧斯曼來說,還缺乏吸引力,也許用更多的知識吸引他,效果會更好些。
布郎公爵已經開始在心中捉摸起來,是京城的路奧學院更好些,還是凡特佳學院更適合奧斯曼。
太陽剛剛升到一半的時候,奧斯曼已經出發了。背上揹著一隻軍用重弩,這是奧斯曼最喜歡的武器。對於從小生長在山林間的他來說,即便是空手也不會感覺到太多的危險,可自從學會使用弩弓之後,他幾乎一刻也不願意讓它離開自己的身邊。
樹林、小河,所有的景色並沒有因為奧斯曼離開一年而改變。當太陽昇到天空中最高處的時候,奧斯曼已經看不到任何有人煙的地方。
平靜讓奧斯曼有些不適應,對於這種不適應,奧斯曼的心裡更加不適應。為何僅僅離開一年,自己居然有了這樣的變化,這可不是他所喜歡的。
山林之間才是他真正的家園,可現在的他居然開始不適應了,這讓奧斯曼有些煩惱,難道人與動物真的不同嗎?
也許吧!至少人類更壞一些,他們會把動物圈養起來,以供自己食用,會養獵狗作幫兇,僅僅為了殺戮的樂趣。
當然,人類也有很多好的方面,比如說,奧斯曼可以學到更多的知識,那些都是先人積累下來的東西,非常的實力。而人類的感情也明顯要比動物們豐富得多,這一點奧斯曼從布郎公爵身上感受到了許多。
奧斯曼雙手一緊,坐下的烈馬停下了腳步,任何烈性的馬,在奧斯曼的手下,根本不需要特別的調教,就會乖乖的聽話。雖然他已經失去了很多的野性,可那些敏感的馬匹,還是可以感受到它的狂野。
眉頭緊皺了起來,奧斯曼對於這種感覺甚至有些陌生了。危險,的確是一種危險的感覺,有太久的時間,自己不曾感受到危險的存在了,也許這也是人類與動物之間的不同之處吧!動物每時每刻都會小心謹慎,而人類卻大可不必如此。
“果然是隻野獸,這麼遠也可以感覺得到?”五十步之外的樹林裡,一個冷冷的聲音傳來。不過這樣的聲音並不能讓奧斯曼感覺不舒服,而是那人身上散發出的一種特殊氣質,這種氣質讓奧斯曼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
“讓我來仔細看看,人類中的野獸是什麼樣子的。”那個聲音再次傳來,隨著聲音,一條人影飛身從樹林間撲出,速度居然不亞於奔馬。
“你就是奧斯曼·郝斯特?”來人站在奧斯特身前十步之外,好奇的看著他。
奧斯特慢慢的從馬上下來,點了點頭。眼角的餘光已經足夠把來人看得清清楚楚了。那是一位三十上下的男子,身著皮甲,這種皮甲奧斯曼在莊園裡見識過,它的防禦能力並不如何強,如果在以前,奧斯曼相信,自己的長長的指甲,足以輕意撒開這層皮甲。
在那人的背後,揹著一柄巨劍。那柄巨劍有半尺寬,五尺多長,這與奧斯曼見到的劍完全不同。雖然僅掃視了一眼,奧斯曼已經判斷出,它的攻擊性非常的強,凌格所使用的細刺劍更是不能與它相比。
那人同樣在打量著奧斯曼,只是他更加肆無忌憚,似乎在他的眼中,奧斯曼已經是個死人一般。
“本來給你準備了一些禮物,可沒想到,你居然如此機警,看來白費了我一翻苦心。”那人笑了笑說道。
奧斯曼掃了一眼樹林,他明白這人說的是什麼,無非是些獵人使用的陷阱,也許更精緻更實力些罷了。這些東西,不用說現在的自己,就是在一年前,也很難對自己起作用的。
“其實我根本不必那樣作的,你有些讓我失望了。”那人搖著頭說道,奧斯曼的體型並不如何粗壯,與僱主所形容的相差甚遠。
“你是誰?”奧斯曼問道,兩眼緊盯著那人的肩膀,無論是誰,如果你想動,最先動起來的一定會是肩膀,野獸的本能告訴奧斯曼,對於敵人,應該非常的小心,而出手的時候,絕對不能留情,這些都是用身上的傷痕來得到的經驗。
自從他在身上擦滿了樹脂之後,就很少再受到傷害了。一年的時間,自己身上的樹脂僅餘下薄薄的一層,但對於這層樹脂,奧斯曼還是非常有信心的。
它應該絕對強於眼前之人身上的那無用而厚實的皮甲。不過奧斯曼同樣也知道,如果想用身上的那些薄薄透明的樹脂,來正面抵擋巨劍,那是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我是卡其拉,一名傭兵劍士。”卡其拉並不急於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