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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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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兩人在路中偶然碰到,幾個月不通音訊,張競生見譚熙鴻雖然精神尚可,但臉色仍舊蒼白。

張競生關切地問道:“最近家裡好嗎?”

譚熙鴻卻告訴張競生,他已與陳淑君訂婚,不久就將結婚。

張競生略感意外,但隨即恭喜譚熙鴻喜得新婦。沉吟了一小會兒,張競生鄭重地勸告譚熙鴻暫緩一二年再結婚為好,這樣可以使他的身體恢復得更結實些。況且,譚熙鴻說陳淑君也有病在身,就更需從長計議了。張競生是一個十足的浪漫主義者,他還極力向譚熙鴻遊說延遲結婚的妙處:在已訂婚未結婚時,男女間另有一種“不1922 年12 月12 日,譚熙鴻(前排左5)主持北京大學附設音樂傳習所成立開幕典禮,座中有蕭友梅(前排左6),劉天華(前排左8)等敢放肆”的情趣,他們互相展示各自的優點,儘可能把缺點藏起來,而這種情感的忽陰忽晴、捉摸不定則進一步強化了愛情的神秘性,並放射出生命的奇異的光芒,正像黑格爾所強調的“兩性的相互關係客觀上是有生命的自然界的頂點”,這種景象不是已婚後所能領略得到的。

張競生說得天花亂墜,譚熙鴻卻報以無奈的一笑。譚熙鴻說,因為前妻遺下兩個小孩子,加上家裡有許多事無人料理,他已搞得焦頭爛額,所以不得不快點結婚,否則家將不家矣!

此後又是多時不見。張競生沒想到竟然是在《晨報》上得到譚熙鴻結婚的訊息,而且是以這種匪夷所思的方式。因此,他每天都很留意《晨報》的新聞。果然不出所料,就在沈厚培投書《晨報》的第二天,陳淑君也以《譚仲逵與陳淑君結婚之經過》為題,投書《晨報》,宣告沈厚培所述與事實不符,公開為自己辯白:編輯先生大鑒,本月十六日貴報載有“譚仲逵喪妻得妻”一節,閱之深為驚異。蓋所載內容與事實不符,且與我等人格名譽有關,容特宣告,請為更正,以明事實為幸。淑去年夏在廣州以非宗教學生同盟問題,故始與沈君相遇。然以校中功課忙迫,絕少相敘,僅時以書信往還,互相砥礪而已。當時沈君曾屢有求婚之表示,而淑則以彼此交識,為日尚淺,終未應允。及粵局突變,淑即避兵香港時,沈君亦在港,雖常與相敘,然實無婚約也。嗣後淑以粵局不寧,學校雖能繼續開辦,亦無相甚之維持方法,故即來京轉學北大,居仲逵家中,仲逵本先姐之夫也。彼此相處,以相敬相愛之程度日增,並志意相投,故遂自主結婚。今貴報所載沈君之函,其所說與原有事實相背之處,顯然可見矣。竊以婚姻一事,純屬自由,何能勉強。今淑與沈君既無婚約之預定,與仲逵結婚,又純出雙方之志願,而沈君竟以要求不遂,捏造事實,並偽作書信,希圖破壞他人名譽,此種行為,淑所不取。

三、愛情定則(4)

且貴報竟據一面之詞,不詳究事實,為之披露,並加按語,似非忠厚謹慎之道。淑今切實宣告,淑與仲逵結婚,純本乎個人自由,雙方誌願,第三者實無置喙之餘地。此後如有此類之函件,及關於此事之無理之批評,淑認為侵犯淑個人之自由,自有法律為之維持,淑則一概不屑為之置辯。此頌臺安。

陳淑君謹白兩則啟事,針鋒相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看得張競生滿頭霧水,一時不明所以。

沈厚培顯然是有備而來,他除了在《晨報》上將陳淑君所致的譚陳經過的事實的函件披露之外,還把載有陳淑君在譚某家致沈函中提起婚姻一節,其中有《惜分飛》、《蝶戀花》辭二闋印成傳單,廣為分發,兩闋辭裡面有如下句子:“……憔悴黃昏後……情絲永系鴛鴦偶。”“……欹繡床……寸寸柔腸……客館淒涼……”以此來進一步破壞譚陳的名譽,並表明陳曾經是多麼愛他的情形。

譚熙鴻是北京大學的名教授,陳淑君是汪精衛的小姨子,兩家都是社會名流,事情又剛好發生在北大。當此之時,新舊思潮衝突最尖銳最激烈,而鬥爭的焦點又集中在家庭婚姻問題。在人們的觀念中,一切的社會問題,皆發源於家庭;而所有的家庭問題,皆由婚姻事件而產生。因此,譚陳沈三角關係訊息一出,立即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各種批評鋪天蓋地而來。

張競生是一個研究者,也是一個有心人。他發現,事件的發展頗有些蹊蹺,沈厚培既是一個當事人,行事卻很有章法,找報館、登報紙、發傳單,步步為營,推波助瀾,一切似乎都成竹在胸。倘沒有高人指點,以一個學生的身份,斷難做得這麼滴水不漏。

張競生懷疑沈厚培背後有推手。於是,他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