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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一出大門,隊伍往北一拐,橫過了馬路,就開始攀登臺階,攀完了臺階,他們進入了一個大廳,大廳裡坐滿了人,但沒有一點聲音,氣氛十分嚴肅。

他聽到一個高嗓門的喊叫:

〃把天堂蒜薹案有關罪犯押上來。〃

兩個警察摘下他的手銬,往後彆著他的膀子,往前按著他的脖子,半抬半拖地把他弄到被告席上。

高羊手扶著為他專設的柵欄抬起頭來,第一眼看到的是一枚巨大的、光芒四射的國徽。胖瘦二警察使勁擠著他,他感到很不舒服。國徽下端坐著一位面孔慈祥、面板鬆弛的男政府。在他的左右兩邊,鳳凰展翅般列著七八個政府。那些政府絕大多數眉清目秀,宛若電影裡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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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那位老年男政府清了清喉嚨,把嘴巴觸到一個紅布包裹著的擴音器上,大聲說:

〃天堂蒜薹案第一審現在開庭!〃

說完了他就站起來,旁邊的人卻依然坐著。

男政府站著,拿著一張名單點名。點到高羊的名時,他竟不曉得如何是好,瘦警察說:

〃快答'到'!〃

男政府站著說:〃被告人全部到庭。現在宣佈案由:5月28日,罪犯高馬、高羊、方吳氏、鄭常年……砸搶、火燒了縣政府,並打傷了縣政府工作人員若干名。天堂縣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編第一章第一〇五條,組成合議庭公開審判!〃

高羊聽到身後大廳裡的群眾竊竊私語起來。政府一拍驚堂木,說:〃請肅靜!〃他端起茶杯呷了一口水,說,〃本案合議庭由三人組成。審判長由天堂縣人民法院院長康伯濤……也就是我擔任,人民陪審員由天堂縣政協常務委員俞雅和天堂縣人民代表大會辦公室主任姜希旺擔任。書記員寧秀芬。公訴人由天堂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峰擔任。〃

審判長坐下,他好像十分疲倦,又端起茶杯呷一口茶,嘶啞地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章第一節第一一三條,本案當事人有權對本案合議庭組成|人員、本案書記員、公訴人申請回避;被告人有權為自己辯護。〃

審判長的話高羊似懂非懂。他十分緊張,心跳得忽快忽慢,他知道自己沒有尿,卻有緊迫的撒尿慾望。他扭曲著身體,藉以減輕重壓,胖瘦二警察低聲警告他不許亂動。

〃有沒有申請回避的,咹?〃審判長有氣無力地說,〃沒有申請回避的,那好,下面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站起來。公訴人嗓子很緊,聲音又尖又細,高羊聽出他不是本地人。高羊專注地看著公訴人飛快翕動著的嘴唇,看著公訴人緊皺著的眉頭,漸漸把尿迫感忘記了。公訴人唸了些什麼,他也弄不太明白,恍恍惚惚覺得起訴書裡的事與自己無有什麼關係。

審判長放下茶杯,說:〃下面開始法庭調查,被告高馬,你在5月27日上午高喊過反動口號,煽動過群眾打砸縣政府沒有?〃

第67節:超出本案範圍

高羊歪著頭去看站在離自己很遠的一個柵欄裡的高馬,高馬雙眼望著大庭的上方,那裡有一個旋轉的電扇。

〃被告人高馬,本庭的訊問你聽清了沒有?〃審判長加重了語氣。

高馬把頭放平,直視著審判長,說:

〃我恨你們!〃

〃恨我們?恨我們幹什麼?〃審判長苦笑著說,〃我們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你不承認也不要緊,傳一號證人。〃

一號證人是一個白淨面皮的小夥子,他站在證人席上,一隻手不停地揉著衣角。

〃一號證人,你叫什麼名字?在什麼單位工作?〃

〃我叫王金山,在縣政府司機班開小車。〃

〃證人王金山,你要如實提供證言。如果作偽證要負法律責任,聽清了嗎?〃

證人點點頭,說:〃5月27日上午,我的車送仲縣長的客人去火車站,回來時被堵在縣政府東邊五十米處。我看到罪犯高馬站在一輛牛車上,高呼:'打倒貪官汙吏!打倒官僚主義!'〃

〃證人下去。〃審判長說,〃高馬,你還有什麼說的?〃

〃我恨你們!〃高馬冷冷地說。

法庭調查持續了很長的時間,高羊腿打顫,頭髮暈。審判長審問他時,他說:

〃政府,俺該說的都說了,您別問俺了。〃

審判長口裡吐著白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