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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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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now on〉

《火車Xing愛趴》

我名叫〈小雨〉,小雨卻不是我的名字。我無庸再自我介紹,因為網路上太詳細了!

案發後我被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就如報導所說:我真的很後悔。因為事件發生後,社會上非但沒有人真心的想保護17歲的我,而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想從網海中把我找出來,那種感覺像公然被脫光一樣痛。

被判保護管束期間,我需定期回到少年法庭向保護官報到。保護官會要求我看書,交心得報告。

“叫我讀書那簡直要我的命!”

我抗議。

“那你看小說也行,但是一樣要交心得報告。”

保護官說。所以我開始為了交作業而看小說。小說那有我的經歷那麼生動?於是學著把自己的故事寫成心得報告。

但我得先宣告,以下所發生的Xing愛,完全是在〈我十八歲〉這一年發生的。

至於文章裡交待的情節,如果與媒體報導衝突,概以媒體報導為真實。

我有雙高薪的父母,從小學才藝功課很好,簡真是老師眼中活生生的少女範本。我的身體從少女時期就很性感,面板雪白,最誘人的就屬我有豐滿碩大的Ru房。

我的身材整體來說,就像日本Se情卡通的高中生那般,有著稚嫩姣好面容,細腰上卻掛著一對巨Ru,長睫毛下有一雙珠圓的眼睛,迷人小嘴卻有性感的朱唇,任何男人見了都會禁不住想入非非!

青春期壞壞的因子開始萌芽,我很喜歡偶爾犯點錯來顯露小小的邪惡。我很懂得利用身體的誘惑,經常帶著嬌羞、欲拒還迎,對男生散發誘人的魅力,所以出門不用花錢,連作業都有男生幫我寫。

到了高中,同學都以同時擁有多個性伴侶,或多次一夜情經驗而自豪。喜歡追求新鮮刺激事物的我,更善於周旋於男生中!與男同學認識以後,很快就燃起Xing愛的烈火,更會參與一些比較另類又特別的Xing愛遊戲,甚至嘗試集體轟趴淫歡。

我喜歡藉著酒精的暈眩感,和一群男男女女哥兒們,從下午一直瘋狂淫樂到深夜,大家極盡縱情狂歡的情境,我會感到格外的刺激和開心。

人人都說我有漂亮的肉體與淫蕩的心;但不代表我的靈魂是淫蕩的。所以參加淫歡後,我會覺得只是拿肉體當公廁,滿足了哥兒們的性慾需求;但當自己獨處時又很怕孤單,於是就會再陷入下一場淫靡,陷在被蹂躪裡輪迴。

2012年10月間,蔡育林在花魁藝色館BBS站“群交版”上PO文,主題是“徵女~下一個女神就是你!”

內文說要在臺灣辦第一場“痴漢電車”情境的Xing愛趴活動。蔡育林公開徵求3名女優。並受理單男報名,人數上限20人。費用每人臺幣800元。

我看到PO文,心想有3名女優,應該只是瞎起鬨而已。所以我就隨意回覆:“Mm,20Y,166㎝,56㎏,34E Cup”當蔡某約我在漢堡炸雞店面試時,我穿上班族的OL套裝,亮麗的外型與鄰家女孩的氣質讓他嚇一跳,還誤以我是女警。

一翻討論問我一些性經驗,我說只是尋求刺激而報名,但要求握有Xing愛掌控權後,我馬上被錄取了。

〈火車Xing愛趴〉主要成員敲定後,蔡育林包下2月19日下午3點25分,從臺北開往竹南的莒光號加掛客廳式餐車車廂。進入車廂共有3女22男,其中扣除蔡育林及3個糾察穿休閒服外,計有18個痴漢全都穿西裝。

痴漢群裡有博士,碩士更超過半數。當天到在臺北火車站集合後,我後悔了!因為講說有3名女優,結果集合時竟只有我一個,其它二個穿休閒服的女生是服務人員。其中一位還兼觀察員,將據此行撰寫有關網Xing愛的研究論文。

火車啟動後餐車門被上鎖,大家集合在座位區,聽主辦蔡育林開始宣讀規定,比如一次只能一人與我性茭;除非我不願意外姿勢不設限;被我說“麥芽糖”的痴漢若不立即停止,就會被糾察員帶離;全程使用保險套與潄口水…等等。

“譁!好正點!清純可愛的面孔、魔鬼的身材真是美女…”

痴漢們看我穿黑色OL套裝就知道我是女主角,大家都一直盯著看,讓我羞卻到抬不起頭來。

接著女助理開始要求痴漢潄口,併發每人一個保險套,也就是每人只有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