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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部分

班工作,更不可能再像年富力壯時那樣隨隨便便就可以連續熬夜好幾晚。

發現這一事實,餘玉蘭嘴角流出一絲無奈的苦笑。

再有五次花開花落,她就該步入不惑之年了。透過這些年的努力,也賺了不少錢,可仍然遠遠不夠……

她想在自己的家鄉,一個地處偏僻的小山城裡建一個養老院,讓曾經幫助過她的那些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

如果施青然有機會和餘玉蘭交流過往人生的話,就會驚奇地發現,兩人的成長軌跡,竟能驚人的一致!

也許,是因為時代背景的原因。在他們成長那個年代,整個華國的農村都苦,都窮!並且,極易被社會和政府所忽視、遺忘……

於是,便有了許多像施青然和餘玉蘭一樣在親友鄰居幫助下才能艱難成長的孩子。當然,在那個年代,像他們一樣的孩子,更多的是不幸早夭。

八點半左右,周良到公司。在餘玉蘭的催促下,周良聯絡了錢佳義。

九點多,錢佳義出現,帶著兩人,錢氏集團負責商業談判的主管人員和錢氏集團聘請的法律顧問團首席律師。

然後,更像是一場茶話會的談判在一種極其輕鬆、愉快的氣氛中開始了。結果,餘玉蘭鬱悶的發現,她事前所做的所有準備工作,都是一種無用功。

會談過程中,更多的是錢佳義和周良兩人類似“哥倆好”、“你好我也好”之類的插科打諢沒營養對白。

唯一比較正式,符合商業談判性質的行為,只是那位錢氏集團的法律顧問在錢佳義的示意下,出示了一份檔案,然後周良滿不在乎地往餘玉蘭桌案一推,在餘玉蘭仔細地閱讀完全部內容,表示沒有異議之後,交由施青然簽字蓋章,再交給錢氏集團的那位主管。

對於這份由錢氏集團起草的合約,餘玉蘭當然不會有任何異議。

這簡直已不能被稱為合同了,根本就是一份單方面受益優惠條約嘛!

這份合約,是錢氏集團的法律顧問團根據錢氏集團的掌舵人,錢佳義的母親,錢飛飛的援意起草的。

主要內容為,將錢氏集團旗下涉及十幾個行業的全部產業,未來十年中的代言權全權交給青然明星經紀公司。

錢氏集團保證每年都有一筆超過一億的資金撥付到青然明星經紀公司的帳戶。然後,關於代言的所有具體事項,都由青然明星經紀公司負責和操作。

就連最後的違約責任部分,也只擬定了錢氏集團如果違約將如何如何,隻字不提青然明星經紀公司如果違約或消極履行合約將承擔何種責任。

對於這樣一份合約,餘玉蘭除了震驚自己的老闆周良那強大的影響力之外,還能提出什麼補充意見?總不能說,這合約太優惠了,我們不能接受之類的話吧?

做出合約中的決定的時侯,錢飛飛有遭到來自錢氏集團內部的強烈質疑和反對。不過,她只是淡淡地幾句話,就壓下了所有反對的聲音。

“前陣子,佳義遇刺的事相信大家都清楚吧?各位,難道你們不認為投資一個至少勝過一支規模為二十人的精銳保鏢隊伍的年青人是一筆很划算的生意嘛?而且,你們儘可以上網搜尋一下“周良”這個名字,瞭解一下關於他的資訊。我相信,他和他的公司,將來的發展絕對是超乎在座各位想象的。這筆生意,不會虧本!”

錢飛飛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生意人,更是一個眼光長遠,胸藏千機的成功商人。或許大多數生意人只會在意合作物件的實力,她卻更在乎合作物件的潛力。

在她眼裡,周良是一個很有戰略頭腦的年輕人,才會在這恰當的時機開辦恰當的公司。

相機而動這個詞,說著簡單,實際操作起來並不是那麼容易的。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自知之明,都能審時度勢,並具備相應的實力的。不然,哪來“心比天高,人比豬笨”的說法。

網上的資訊表明,此時的周良在國民心中的知名度,已經不遜於國內那些有數的超級巨星了。

不管之前的他是有心炒作,還是無意竄紅。擁有這種資本的他,涉足娛樂業,已經贏在了起跑線,註定了未來的輝煌。

和這樣的不世出奇才合作,又怎麼會虧本呢?

當然,報答周良對兒子的救命之恩,提攜後輩也是她如此決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時的錢飛飛算是很看好周良和他的公司發展前景了。

只是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接下來的事態發展,將很快證明她的眼光還是出了點小差池。

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