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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5部分

“今天的演出所得利潤,全都將捐獻到中國戰場。如果有朋友願意捐款,我們更加感謝,華美協進社長期設有捐款箱。或許您只捐贈了一美分,但無數的一美分匯聚起來,就能為中國購買一架飛機、一門大炮、一支步槍、一顆子彈,拯救無數中國人的生命,支撐中國打贏這場戰爭,也為美國拖住日本這一頭惡狼!”

“謝謝!”

全場掌聲雷動。

突然有不少觀眾齊聲大喊:“我們願意幫助中國,請再唱一遍《我們必須反抗》!”

“再唱一遍!”

“再唱一遍!”

好嘛,這些美國觀眾聽搖滾聽上癮了。

964【搖滾鼻祖】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動作很快,第二天早晨就找到周赫煊,請他們去廣播公司的播音室進行現場演唱。

當電臺節目播出後,美國聽眾表現出三種不同的反應

上層和部分中層白人表示無法接受,這玩意兒太吵太鬧騰了,完全配不上他們高雅的身份。

中西部的農村聽眾對此無所謂,既不是太喜歡,也不是太厭惡,他們的最愛還是鄉村音樂。

而黑人群體、底層百姓和部分中產白人,以及各階層的廣大年輕人,則對搖滾樂展現出前所未有的喜愛。

爭議非常大,而爭議的來源,就是那些年輕人。

一些身份高貴的議員和富豪,突然發現他們的兒孫輩抱著收音機不鬆手,而聽的竟然是那種吵鬧低階的歌曲。這讓他們感覺不可饒恕,感覺自己受到了侮辱,於是就在報紙上掀起了一輪罵戰。

周赫煊對此哭笑不得,他能預料到搖滾樂會引起爭議,但沒想到最初的爭議居然與階層和種族有關。

誰讓黑人和底層貧民才聽鬧騰歌呢?

這比父輩討厭兒孫聽周杰倫還嚴重,已經升級為階級和種族矛盾。

但其實也不那麼嚴重,就拿“搖擺樂”來說,它其實是爵士樂的一種,而爵士樂最初又屬於黑人音樂。在一戰的時候,爵士樂都還不怎麼被美國主流社會接受,但到20年代明顯有所改觀。

到了30年代,爵士樂的變種搖擺樂,迅速風靡整個美國,這種低賤吵鬧的音樂形式,成為美國年輕人和中產階級的最愛迅速從民間歌舞廳走向頂級音樂廳。

搖滾樂,說穿了就是搖擺樂加布魯斯加波普樂的終極進化版,它在美國是有廣泛歌迷基礎的。

而且說實話,周赫煊拿出的那首歌並不吵,在兩位黑人歌王的改編下,a節甚至帶著黑人靈歌的味道,清新、舒緩、悲傷而神聖。整首歌的情緒是層層遞進的,直到最後才變成瘋狂吶喊,這讓40年代初的人們更加容易接受。

當主流輿論開始譴責一種新興事物的時候,就說明這種新興事物獲得成功了。就像21世紀初,全世界都在討論網癮的危害,僅過去十年,人人都在上網,上網成為一種習慣和生活常態。

嗅覺最靈敏的當屬那些唱片公司,他們立即組織音樂人進行分析探討,許多搖擺樂歌手也自發嘗試搖滾樂這種新的型別。

僅僅只過了一週,就有被改編成搖滾版的搖擺歌在舞廳出現。那些搖滾歌充滿了性暗示和髒話,得到找樂子的年輕人和中產階級的瘋狂追捧。

這就導致了兩個結果:第一,搖滾樂迅速風靡;第二,搖滾樂被視為低俗的象徵,因為它充斥著色情和暴力。

骨灰級搖擺樂手弗萊切亨德森對此很不滿,他在《公告牌》雜誌上寫文章說:“被周赫煊先生命名為搖滾樂的這種新的音樂形式,不應該成為低俗歌曲的垃圾桶,它應該是積極向上的,追求自由與解放的。”

隨即,擅長作曲的弗萊切亨德森親自操刀,把自己的三首經典搖擺歌改編為搖滾風格,並由著名青年搖擺歌手西貝伯爵進行演唱。這三首搖滾歌在兩個月後被錄成唱片,半個月內狂賣25萬張,賺得是盆滿缽滿。

由此之後,越來越多的唱片公司開始製作販賣搖滾歌,雖然輿論爭議依舊存在,但搖滾樂的流行趨勢已經無法抑制,周赫煊也被後來的無數樂迷們視為“搖滾始祖”。

……

華美協進社總部。

三個黑人青年打聽了好半天,終於在某大樓內找到了社團牌子,他們走進去問:“是這裡接受援華戰爭捐款嗎?”

“是的,”華美協進社的工作人員說,“感謝你們的慷慨捐贈,如果可以的話,請留下你們的姓名資料,中國人民永遠會記住你們的情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