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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搖搖頭,一言不發。

方新民又問:“有誰倒地嗎?”

小鵬猶豫地點點頭又搖搖頭,一言不發。方新民又問了一遍,小鵬想了想吐出兩個字:“媽媽。”方新民心裡一驚,一個不祥的念頭冒了出來。但他想接著再問下去時,小鵬就再也不說了。

一邊是外公外婆,一邊是自己的爸爸,小鵬不知道該不該說出他看到的事情,可是爸爸臨走前說的話,又讓他不敢多說。看著外公外婆一個勁地問那天晚上的事情,小鵬只覺得頭疼,胸悶難受。他不願意回憶那天晚上的事情,不想記起媽媽躺在血泊裡的樣子,更害怕回憶起那砍樹一樣的沉悶聲音。

但是,只有7歲多的李小鵬根本頂不住外公外婆的連續追問,他怕自己再待下去就會說出什麼來,他乾脆飛快地跑出了門,攔了一輛計程車找爸爸去了。等方新民追出門外時,只看見絕塵而去的計程車和小鵬落下的一隻涼鞋。

2005年8月10日,方新民到密雲縣刑偵大隊報案稱,女兒方莉筠與丈夫李子健吵架後失蹤,至今差不多半個月過去了,方莉筠彷彿從人間蒸發一樣杳無音訊。他懷疑女兒受到了傷害,請警方查詢方莉筠的下落。接待方新民的警察對他說:“孩子的話,你也信?彆著急,不要疑神疑鬼,我們一定會想方設法查詢你女兒下落的。”

第三章:冤殺兒媳全家舉屠刀(9)

2005年8月22日,這是小學二年級學生李小鵬開學的第一天,警方第一次單獨詢問了李小鵬,說起那天晚上的事情時,小鵬按照爸爸教的話回答了警察的提問。

警察問:“今年7月底你家發生了什麼事?”

李小鵬回答說:“我媽媽離家出走了,到現在也沒回來看我。”

警察問:“你那天晚上幾點睡的覺?”

李小鵬說:“我記不起來了。”

警察問:“你睡覺前爸爸媽媽幹什麼了?”

李小鵬說:“我爸爸媽媽吵架了。”

警察問:“你爸爸媽媽在你家裡什麼位置吵的架?”

李小鵬說:“他們在客廳裡吵架,後來媽媽跑到自己臥室裡把門鎖上了,後來我就睡覺了。第二天媽媽就不見了。”

警察問:“你爸爸媽媽動手了嗎?”

李小鵬說:“他們動手了,但都沒打出血。”

在這次警察的分別詢問中,李小鵬和爸爸李子健的回答相互印證了方莉筠因為家庭矛盾吵架後離家出走,而李子健在方莉筠“失蹤”之後先是報案,繼而又登報,接著又到密雲水庫和周邊的順義區和北京市區等地尋找的情況,也“佐證”了方莉筠的“離家出走”。對於這類因家庭糾紛離家出走的案件,警方也拿不出什麼好的辦法。

此後的數月,是方家人漫長的尋找。方新民和家人找遍了縣城附近,還開車到北京市區、昌平等地尋找,但茫茫人海中,毫無女兒蹤跡。在漫漫尋親的過程中,方新民和兒子甚至還分別去看過兩個無名女屍,都沒有結果。

讓方新民不能理解的是,女兒平時孝順父母,即使跟婆家人和丈夫鬧矛盾負氣出走,也不會這麼長時間不跟父母聯絡。方家揣測,最壞的可能有兩個:一是方莉筠出走後遇到歹徒慘遭不測;二是在和李子健的爭吵中,不小心摔傷,腦袋磕到什麼地方死亡。儘管這是方家對女兒的失蹤最大膽最過分的猜測。但兩年後他們才知道,真相比這個猜測殘酷得多。

更令方家人懷疑的是,方莉筠失蹤之後不久李子健的一些反常舉動。李子健家的固定電話沒人接了;手機也打不通了;家裡一直拉著窗簾,一問鄰居,才知道他已經不在家住了,而是帶著孩子搬到父母租住的房子去了。

方新民曾經試探著問李子健:“是不是你們吵架時,方莉筠不小心摔倒死了?如果真是這樣,我也不會不講理,我和你一起去公安機關自首,我肯定幫你求情。”但李子健拍著胸脯說:“絕對沒有,如果我騙您,我是王八蛋。”

兩位老人知道從女婿那裡得不到任何有用的資訊了,而且聽說女婿要賣掉他們的那套房子,還準備到北京市區去買房子,李子健甚至還專門來借了5萬元購房款。

李子健並不確定小鵬是不是真的看到了那天晚上發生的事情,因為孩子幾次剛剛衝出門來就被他呵斥回了房間。所以他不可能跟兒子說得很透徹,並以讓警察來抓小鵬和打死小鵬相威脅,希望兒子能保住這個天大的秘密。

而李小鵬有時候也希望那天晚上看到的是夢,他恍惚覺得媽媽說不定還在某個地方,現在是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