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對馬里奧律師事務所的掌控完全不用擔心。
再說了,律師事務所涉及的秘密太多了,要蕭奇一個人獨佔,對他反而是不好。
當然了,現在分出去後只剩下43%的股份,蕭奇以後也不打算再給了,他採用的是追加投資,稀釋股份這一招,別人雖然股份減少,但實際擁有的股份價值卻提升了,倒也是皆大歡喜。
如此算起來,以後的馬里奧亞洲律師事務所,蕭奇除了手裡的20%股份之外,再加上總部佔有的股份,他仍舊是第一大股東,對這個律師事務所的掌控仍舊很強。
等到以後發展起來了,說不好蕭奇也會再扶持兩三位的副董事長出來,和唐朝善一起分權。
畢竟業務遍佈全亞洲的超級大律師事務所,只是寥寥一兩人掌權,未免太危險了一些。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雖然現在仍舊是草創階段,但有錢有人有機會,馬里奧亞洲律師事務所是大有可為啊!(未完待續……)
PS:陪我家小公主出門玩耍去了,更新稍遲,諸兄勿怪。
第一九二零章 助威
清晨八點,在家裡吃過早飯後,馮克倫下樓卻發現,一輛豪華的賓士S450停在近處。
賓士車在香港不算頂級的豪富之選,因為被英國文化影響了那麼久,勞斯萊斯才是豪富最喜歡的。
不過豪富家庭也就是那麼幾家,而且家大業大的豪富家庭也不可能每個家族子弟都是勞斯萊斯開路,那未免太過奢侈浪費了。
所以平日裡最受中等富豪們歡迎的,無外乎也就是賓士和寶馬兩種車型。
香港的車價並不便宜,這輛賓士S450辦完手續價格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