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婦人放在地上的書信,上面的幾個字到是認得,雖說繁體字,並不會寫,可勉強倒也能讀出來。
“奐孃親啟!”看著上面的字,在看看小婦人一副焦急的樣子,微微沉吟,張傑便輕輕讀了出來。
聽到張傑的話音,那原本蹲在地上給孩子洗臉的小婦人身體猛然一僵,隨後滿臉不可思議的轉頭看著張傑,好一會兒,將地上書信拾起來的小婦人略帶試探的問道:
“你認得上面的字?”
“我跟著三叔學過認字,只要不是太難的字跡,大多數我都認得。”直接把自己三叔搬了出來,張傑笑著指了指對方手裡的書寫,脆生道:“那上面幾個字我都認得。”
給小孩子洗好臉,略帶猶豫的小婦人微微遲疑,隨後好似豁出去一般將信遞給了張傑,試探道:“你給念念?”
看著對方懷疑的目光,張傑也不以為意,一個五六歲的小孩子,說自己會識字,的確讓人覺得難以置信,想來如果不是知道張傑的三叔是村裡的秀才,如果不是張傑說自己跟三叔識過字,人家肯定理都不會理會自己。
無須多說什麼,兩步跑到小溪邊洗乾淨手上吃雞蛋餅留下的油漬,然後在身上把水漬鎬乾淨,從對方手裡接過書信後,熟練拆開信封,從裡面拿出信紙。
大致掃了一眼,還好,不是什麼太過難懂的之乎者也之類的文言文,想來寫信的人也不是什麼學問高深的老學究,整篇書信大多是大白話,偶爾帶著的之乎者也明顯也都是強行用上去押韻的,沒有什麼太過難以理解的文字。
一旁的小婦人見小屁孩一副從容的模樣,特別是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