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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第一百二十四章 西班牙詩人

老瓊斯並不奇怪李成會提出這樣的要求,而是打算用事實來說話,隨即讓史密斯、菲麗在旅館點餐,老瓊斯帶著李成前往了不遠處的一棟別墅的書房內。

拿出了一本泛黃的羊皮紙為材質做成的書籍,而且在拿的時候特意帶了一副橡膠手套,可見這本用羊皮紙製作的書籍對老瓊斯的重要性。

“成,這就是從16世紀就開始流傳至今的族譜。”李成也戴了一副手套,儘管羊皮紙質地的書冊儲存時間比一般的紙張要久遠,如果儲存不得當的話,也容易腐朽、損壞,從老瓊斯如此莊重的表情和完善的保管方式來看,這本書的確不簡單,上面用清晰的繁體中文寫著“李氏族譜”。

李成看了看,有許多的輩分,類似於樹幹一樣,一脈一脈地傳承,儘管許多分支的情況沒有寫清楚,但是老瓊斯這一脈至今還書寫在族譜裡面,其他的旁系則不知所蹤,估計是這麼多年沒有聯絡旁系早就被西化乾淨了,而老瓊斯則還支援傳承著族譜,雖說在很多人看來,他們都是英裔加拿大人,卻沒有人知道,原來老瓊斯還有一顆中國心!

族譜這種東西,能流到現在很難得,就算在國內,也只有在村子裡面的祠堂可能還存在著,或者說都是新修的族譜,耗時耗力,而老瓊斯自茶葉商人那一代開始就延續著記錄族譜的習慣,裡面的中文字不論是以前還是現代都是蒼勁有力的。

老瓊斯的中文名叫做李斯。搞得李成不由得多看了幾眼老瓊斯,怎麼也和李斯扯不上關係啊。

李氏族譜的流傳,是證明老瓊斯真的是源之於中國茶葉商人,但是這麼多年了,其血統也斑駁了,只能說是經過漢文明洗禮的“蠻夷”了。

“老瓊斯,這本族譜是古董啊,希望你能繼續傳給下一代,不過我覺得殿、菲麗兩人似乎並不靠譜啊,接受的中國文化的薰陶不夠。對了老瓊斯。你那一代的中文字都是你寫的?”

“嗯,我們每一代人都從小學習毛筆字,你說的沒錯,殿和菲麗對中國文化並不感興趣。而且小時候也不願意學習中國文化。”這也很正常。每一個都對中國有不同的看法。有感興趣的,也有鄙夷的,殿、菲麗已經算是完全的西部牛仔了。血液裡面的茶葉商人的血脈,稀薄地可以忽略不計,幾百年的傳承,能到老瓊斯這裡,已經足見老爺子的強大了。

老瓊斯卻又神秘一笑,說道:“當我的老夥計皮克告訴我,你會到來六伐牧場,我就明白,殿、菲麗會接受中國文化的,成,希望你在這一段時間裡面可以影響他們,從而可以更好繼承祖先的遺風,我不能在這一脈斷了族譜啊!”

原來李斯這麼歡迎李成的到來,除了三百年前是一家之外,還有一點,那就是透過李成來影響殿、菲麗兩人,使得他們能繼續發揚老爺子的優良傳統,最主要的是殿!作為男丁,老爺子這一脈是要殿繼承的,不過他只是對於殿這個字感興趣,所謂的中國文化一丁點興趣都沒,不過老瓊斯不清楚的是,在他還沒來之前,李成以中國功夫為藉口,施展的絕技,已經徹底征服了中文名叫做李殿的史密斯!

“放心吧,這一點我會注意的,不過我好奇的是,你還會中文?”

“稍微會一些,牧場的中國遊客都是我親自接待的……”隨後老瓊斯露了一手,用中文和李成進行交流,這老小子哪裡只會一點啊,普通話比李成都要標準,十足就是一箇中國人啊,形象地說,老瓊斯就是一個披著狼皮的羊……

得知了老瓊斯是中國茶葉商人的後裔,李成有一種特殊的親切感,也對16世紀那個時期的中國商人的成就感到自豪,真正的禮儀之邦,萬國來朝啊!

兩人結伴離開別墅,剛走出門,李成就聽到了類似於西班牙語的吟誦詩歌的聲音,一名50…60歲左右的白人,滿臉絡腮鬍子,與老瓊斯差不多,白人毛囊較為發達,因此都會蓄鬍子,李成雖然聽不懂這名白人在說什麼,但是從其抑揚頓挫的節奏上來看,的確是一首詩歌,並且還不賴的感覺。

老瓊斯似乎認識這個傢伙,對李成說道:“這是六伐牧場的老顧客卡洛斯,西班牙詩人,每隔一段時間都會來這裡採風,今天似乎有了靈感,在做詩呢。”

“那你知道他在說什麼?我很好奇啊。”在北美洲聽得懂西班牙語的還是挺少的,如果是在南美洲的話,哪裡是西班牙殖民者的首戰地,西班牙語使用的比較廣泛,不過老瓊斯接觸的遊客形形色色,各國的語言都會一些,凝神傾聽了一會說道:“我儘量翻譯一下,不過可能和原作有很大的出處,你也明白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