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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路”中一個長期設立的官職,屬於無限期有效產品。由於職務的改變,劉韐(夾)似乎不應再以童貫帳下參謀官的身份買馬招兵,而應以真定府路安撫使——軍區首長,兼相當於今天河北正定市市長——真定府知府,這一臨時變更的特定身份招募“敢戰士”;招兵的目的,也不應再是以收疆復土為主題的“攻遼”,而應更偏重於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的“防胡”。(“胡”是中國古代漢族政權將我國的少數民族的一個統稱)因此,岳飛初次參軍就參加“攻遼”戰爭,且是死裡逃生的傳聞雖非空穴來風,但其可能性也只能用微乎其微來形容。

1123年4月17日,徵遼的宋軍在屢戰屢敗後卻成功地接手了金兵攻下後已經剽掠一空的北京城(當時叫燕京)。宋、遼之間的戰爭終於以“鷸蚌相爭、大金得利”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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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節 牛刀殺雞,血性男兒屈尊剿匪(1)

1123年的某一天,小隊長岳飛奉劉韐(夾)之命(一說為主動請纓),前去剿滅一股流串在相州地區的遊寇。

該股流寇的首領叫做陶俊,原先是一個做小買賣的。開始時還算是個良民,除了乾點缺斤少兩、向豬肉裡兌水之類不影響大局的缺德事外,倒也稱得上是本分人家。但是後因賠了本,就連老婆也帶兒子改了戶口,一氣之下乾脆落了草做起了無本買賣。

在“剿匪”的誓師大會上,劉韐(夾)發表了一番慷慨陳詞:“同志們,跟外國朋友打,你們肯定就是一堆柴禾。難道修理土匪,而且還是本地產的,也不行嗎?我們一定要發揚中國足球的精神——內戰內行。如果我們連“窩裡鬥”這個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