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厭倦血腥,他每天一合上眼睛,便夢見自己每一次殺人的場面,只不過,被殺者都是他自己,使他每一次都驚醒,不能人眠,不曾入睡已足足十三年。
他明白殺人者人直殺之的道理,所以他想退出江湖,以保全身。
可是不行。
正如他放下了屠刀,又回到他家族仗以成名的炸藥與火器裡,埋首鑽研,可是,未久,他還是忍不往又拿起了那使他綻發出生命光彩,非凡才華的刀來。
不拿刀的他,迅速失去神采。
不殺人的他,很快的老化。
只有在拿刀的時候,他才迫出了與眾不同的凌厲光芒。
也惟有在他殺人的時候他才覺得自己還年青、還健壯,還可以手起刀落殺人如草莽、剝奪別人性命不費吹灰之力的猛烈自豪。
不管了。
他決定重出江湖。
刀照拿,人照殺,重出江湖後的他,變本加厲,彷彿還可以這樣吞萬里如虎的從南海殺到關東,從西藏殺至漠北去!
鼓勵他這樣做的是“叫天王”。
他一向只服查叫天。
支援他這樣做的是梁師成。
他一直都摸不清楚梁太傅的“來路”,只知道這人能呼風喚雨、翻雲覆雨:能予他一切所求,所以他只有聽他的。
他們都支援他“復出”,但都有一個“條件”。
他們要他先“等一等”。
——因為他算準“有橋集團”或是蔡京派系的人,一定會邀他復出。
只要這些人力邀他重出江湖的時候,那麼,他就正可藉勢而起,通敵殺敵,見人殺人,迅速建立“大雷門”。
——而他殺的人,造的孽,所作所為,一切都可以推咎到正式邀他入京的派系頭上去,而跟梁師成、“一線天”查叫天無關。
這是一石二鳥、一舉兩得之計!
人由雷怖來殺。
仇由他人來背。
“叫天王”和梁師成,只負責幕後指揮。
果然,“六分半堂”邀“殺戮王”雷怖出馬。
不過雷蹦、雷雨、雷無妄已加入“六分半堂”,雷怖就不屑再步他們的後塵。
這時候,“有橋集團”的米公公便力邀他“出山”。
他正好藉此機會“復出”。
一出江湖,便大殺特殺。
一人京師,就大開殺戒。
——且愈殺愈奮亢,越殺越過痛,看來,他非得要把“名利圈”裡的人殺光不能盡興!
他在雨裡,大笑三聲。
笑聲如哭。
——如嫋鳴,如猿啼。
然後他出刀。
場中“名利圈”的人(不管是客人、主人、還是來援的人),還有三十七個活人—
—他這一刀,砍的是誰?
一刀橫斷:
三個人。
一個人是給攔腰斬斷。
這人還算死得比較不淒厲的。
另一個人是自左肩起、至右腰止,給斜劈開兩半。
這人一時還沒氣絕。
還有一個更慘:
他似是從右額角起,至左腳跟,給人斜削,斬為形狀詭異、奇特、核突、殘缺的“兩判”,也一時沒斷氣,但全身肢體、內臟散落一地。
這三人都來不及避。
他們甚至沒想到雷怖連他們都殺!
著了雷怖這一刀“橫刀橫斷”成了六月的三個人是:
“落日衍”黃昏,
“太陽鑽”鍾午,
“白熱槍”吳夜,
他們原以為雷怖不至於向他們下手的。
他們原中了魚姑娘的“婦人心、海底針”,剛要走出店門,“名利圈”裡殺戮已起,他們既不能走,也不敢逃,只好眼巴巴的在那兒看的心驚肉跳,目瞪口呆。
他們以為:不管“殺戮王”雷怖的“有橋集團”還是“叫天王”方面的人,總不敢公然向龍八太爺(即相爺手上紅人)的人下殺手吧?
所以,他們錯以為只要不去惹怒雷怖,雷殺戮就不會殺他們——何況,在算“人頭”
的時候,“大殺戮”的確也沒把他們算進去。
可是他們算錯了。
所以他們死了。
“四旗”中死了三個,唯一仍活著的是:“明月餞”利明。
他剛才畢竟沒換著“女人針”。